女囚犯夏日须着长裤邹幸彤指歧视申复核

更新时间:03:00 2025-04-15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04-15 HKT

  惩教署规定女囚犯在夏季日间必须穿长裤,只能在晚间活动及运动时穿短裤,男囚犯却可全日穿短袖上衣及短裤。正被还柙的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早前申请在夏季日间穿短裤或薄裤被拒,去年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质疑有关政策涉嫌违宪及性别歧视。案件昨于高等法院进行聆讯,邹幸彤一方指涉案规定非法歧视女性,不符人道及健康,而夏天日间天气炎热,穿短裤可切合天气及方便工作;惩教署一方则指女囚犯穿长裤人道、体面又健康,可遮脚毛又可预防蚊叮虫咬,而且邹幸彤一方根本无法确实所有女囚犯都偏好在夏天日间穿短裤。法官高浩文闻毕双方陈词后需时考虑,将于6月13日或之前颁布书面判词。
申请人为邹幸彤,由大律师谭俊杰代表,答辩人为惩教署署长,由资深大律师吕世杰代表。邹幸彤指她自2021年9月10日起还柙于大榄女惩教所,惩教署政策规定男囚犯「转季」时可改穿短袖上衣及短裤,惟女囚犯在夏季日间则必须穿着短袖上衣及与冬季衣物同款的长裤。
质疑「优待」男性可穿短裤
  邹幸彤在2024年7月26日炎夏期间,曾询间福利主任会否有机会改穿短裤或更薄的长裤,福利主任均表示没有可能。邹同年8月1日再申请改穿短裤亦被拒,福利主任解释指女囚犯是因年龄不同及皮肤敏感问题而被规定必须穿长裤。
  邹幸彤一方指,有关政策违反《基本法》、《性别歧视条例》及《监狱规则》,亦涉性别歧视,「优待」男性但非法歧视女性,剥夺市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权利,故邹幸彤要求法庭推翻她被拒在夏天日间穿短裤的决定,并下令取消或修改女囚犯在夏天日间必须穿长裤的政策。
  邹一方另特别提到,夏天日间天气炎热,香港炎热日子更多达50日,穿长裤难以散热,卷起裤管又被指违反纪律,故女囚犯有需要在夏天日间穿短裤,以切合天气及方便工作,否则连身体散热渠道都被署方剥夺,做法不符合人道主义。邹一方认为署方应一致允许男女囚犯都能在夏天日间穿短裤,不应漠视女囚犯的健康。
  惩教署一方则指,覆核委员会定期覆核囚犯衣着规定,亦因应天气变化及囚犯需要,更改衣物材料、棉含量等来调整衣物厚度,多年来数千名女囚犯也没有投诉及反对在夏天日间穿长裤的规定。署方另质疑邹幸彤从未提出申请过穿短裤,邹也只有证据指14人支持女囚犯夏天日间穿短裤,当年前本土民主前线成员钟雪莹2021年申请司法覆核挑战女囚犯必须在夏天日间穿长裤的规定时,则有53人写信反对钟的申请,该申请最终撤回。
  署方指邹一方根本不能确实所有女囚犯均偏好在夏天日间穿短裤,也不能排除女性还柙者怕穿短裤露脚毛或腿部伤疤而感到尴尬,又或怕穿短裤会令男士产生非分之想等,另重申女囚犯可以根据身体或宗教情况而申请穿短裤或长裤。
  案件编号:HCAL 152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