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雅疫下瞒报行踪案上诉 指衞生主任无表明身份
更新时间:03:00 2025-04-03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04-03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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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冠疫情期间,前港区人大代表洪为民于湾仔举行生日派对,荣源茶行太子女王诗雅会后向卫生署隐瞒行踪,受审后被裁定4罪罪成,被判社会服务令160小时。王诗雅不服定罪上诉,其代表资深大律师潘熙指,涉案条例立法目的是为了有效打击疫情扩散,同时需保障公众私隐,而当时获授权人员或卫生主任致电王时没有表露身份,王才提供虚假资料,举例说:「我都唔知你系咪警察,我咪唔讲啰。」暂委法官李俊文认为「逻辑上讲得通」,但要求上诉方及律政司准备进一步书面陈词。李官将于阅毕有关陈词后3个月内颁布书面判词。
辩称提供虚假资料属保障私隐
王诗雅受审后被裁定4项「明知而向获授权人员或卫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项上属虚假的资料罪」成立。潘熙指涉案获授权人员及卫生署职员,致电被告王诗雅时没有表明身份,又没有表明他们是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资料)规例》(第599D章)向她进行调查,认为如获授权人员没有表明身份,王诗雅提供虚假资料也没有犯法,只是行使私隐权及缄默权 。
潘熙举例说:「我都唔知你系咪警察,我咪唔讲啰,我都唔知你系咪记者。」李官听取潘熙的陈词后称:「逻辑上讲得通。」诠释潘熙的说法是王诗雅以为致电者是骗子 ,故提供虚假资料「耍走佢」 ,及后才发现「点知佢真系警察」。
律政司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黄俊贤则指,即使卫生署职员没有详细提及其身份,或事先向接电者读出涉案《规例》并指他们根据涉案《规例》行使权力,王诗雅多次提供虚假资料亦属犯法。
案件编号:HCMA14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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