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的士拾61万元私吞 姊妹花再赴澳门被捕

更新时间:03:00 2025-04-01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04-01 HKT

  香港一对姊妹,今年一月在澳门乘坐的士期间,拾获一个放有逾61万港元现钞的纸袋,据为己有,失主遍寻不果后报警,澳门治安警经翻查大量「天眼」片段及「的士车载智能终端系统」后,锁定两人身份,至上周四,两姊妹经港珠澳大桥前往澳门期间,在澳门口岸被警方截获拘捕 。
  根据澳门传媒报道,澳门治安警今年一月时接获一名内地男子报案,指自己遗留一个袋在的士,内有61.2万港元现金,未能寻获。警方透过「的士车载智能终端系统」和闭路电视系统锁定涉案姊妹。两人于上周四经港珠澳大桥前往澳门时,在澳门口岸被警方以涉嫌拾遗不报拘捕。
车载系统建功锁定身份
  被捕两名姓苏女子,分别为60多岁及70多岁,报称无业,调查期间其中一人承认作案,声称一时贪念取走纸袋,并将其中的20万港元分予胞妹,其余放在香港家中和消费,另一嫌疑人否认犯案,两人被移交检院跟进。
  根据资料显示,澳门自2020年12月3日起,规定澳门的士必须装有「的士车载智能终端系统」(俗称「车载机」)。车载机由终端机、计程表、表旗、收据列印器、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录音及录影设备,以及报警装置组成。系统由澳门政府认可的承办商安装及管理,其录音录影功能,有效保障司机与乘客的利益,而录音及录影资料一般储存期30天,同时,为保障个人私隐,《轻型出租汽车客运法律制度》已明确规定,具监察职权的实体仅得在为调查行政违法行为且有需要时,由指定人员查阅及读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