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疑计划用爆炸装置 发动「精密袭击」
发布时间:03:00 2025-03-07 HKT
2020年初医院口岸爆炸案,昨于高等法院续审。爆炸品专家证人、警司卢秉善昨供称,当年2月曾到港铁罗湖站处理两个无线电遥控简易爆炸装置,由于两个装置设计相同,他估计原本要放置在不同地点,用作造成多人伤亡或重大物质损害的「精密袭击」;并指一般而言不会放在同一位置,因为其中一个装置启动后可能破坏另一个装置,但如果放在一起可以提高造成破坏或伤亡的成功率。
8名被告依次为37岁无业汉何卓为、26岁装修工李嘉滨、28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0岁程式工程师张家俊、29岁文员杨怡斯、25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发现两爆炸装置 可迅速燃烧
控方昨于庭上展示警方于2020年2月2日在罗湖站爆炸案中检取的证物相片,包括玻璃瓶、电路板和橙色电线等。卢秉善昨供称,相中证物在现场是接驳在一起,玻璃瓶内装有约1公斤的低性能炸药,橙色电线、即电子火柴连接着引信及插在炸药中,电子火柴另接驳无线电遥控电路板,后者接收信号后会释放电池的能量及燃点火柴头。
卢秉善在罗湖站月台亦发现另一个已烧焦的玻璃瓶、电线和电路板等,他认为那是一个已被启动的爆炸装置,其设计亦与上述装置相同,卢指两装置均为「简易爆炸装置」(Improvised Explosive Device)。由于装置的密闭性差,因此是一个「设计差的爆炸装置」(badly designed device),但仍然可达至迅速燃烧的效果。
卢秉善庭上解释,一般而言,两个装置会分开摆放,因为其中一个运作时有机会破坏另一个装置,但如果是为了造成破坏或伤亡,两个装置放在一起可以提高成功率。
警方拘捕李嘉滨后,曾到他当时居住的梅芳街2C室调查。卢秉善称他3月8日晚到场时,发现了一个黑色管、4个胶盒、1个玻璃瓶、两枝烟花棒、一个电子接收器及讯号发射器;黑色管内有50克爆燃炸药并已插上电子火柴,胶盒和玻璃瓶内共有983克的爆燃炸药或相关材料。卢指连同电子接收器及讯号发射器等物品,可以制造成简易爆炸装置。
卢秉善称该黑色管上有橙色电线突出,他检验时切开该管,发现其实是两条塑胶管用黑色胶带接驳在一起,内有爆燃炸药及连接了电子火柴;上述讯号发射器上有按钮可以发送讯号,当电子接收器接收到讯号后便会燃点火柴头。
拘捕李嘉滨 居所搜出爆燃炸药
此外,周皓文被捕后,其住所内被搜出聚安脂树脂、次氯酸钙和氧化铁粉等证物等。卢秉善供称,聚安脂树脂可以用来固定爆炸装置上的电路组件及使其防水;次氯酸钙是一种强力氧化剂,可用于制造炸药;氧化铁粉可用于制造铝热剂,可产生高温达数千度,常见于焊接路轨、军事用途或恐怖活动。
另外,警方在同年3月8日于宏创方503室检获两枝玻璃瓶。卢秉善亦供称,503室两枝玻璃瓶与罗湖站爆炸装置款式一样,包括白色盖及红色盖顶,而樽内装的物品相似,都是爆燃的爆炸品;宏创方1008室亦检获一枝内有「火箭糖(rocket candy)」爆炸品及橙色电子火柴,而明爱医院的装置内有烧过的「火箭糖」及烧过的电线,与1008室一样。
案件编号:HCCC186/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