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控泊车功能下月起「解封」

更新时间:03:00 2025-02-24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02-24 HKT

  本港将可遥控泊车。运输署指,多项道路交通新规定将在本周六生效,包括允许司机使用流动电话或其他电讯设备,在指定条件下用「遥控泊车」功能协助安全泊车,但相关系统的性能必须符合署方的技术要求,同时汽车只可配备已获批准的遥控泊车系统。有立法会议员指,现时不少驾驶者已使用自动泊车功能辅助泊车,而新规定生效后,相信可便利驾驶者在下车后再操控汽车进入狭小的泊位,提升精准度之余,长远也有助减省车位面积,变相可划出更多泊位。
系统须获运署批准  长远助增泊位
  运输署指,五大类道路交通新规定将在3月1日起生效,当中有遥控泊车功能的车辆类型,只要通过署方评定,司机便可使用流动电话等装置,在6米范围内遥控泊车,但操作期间需在车外一直监测;新进口车辆若有相关系统,署方会在进行车辆类型评定时一并审批,而现有车辆则需由代理或进口商向署方提交个别申请。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委员梁文广指,遥控泊车在内地、欧洲的新能源汽车上很普及,现时不少进口香港的汽车本身亦附带相关功能,惟受限于本港法规才遭「封印」。故车主可在新例实施后,要求车辆代理商向运输署申请,「令相关功能有机会重见天日」。梁续指,本港有不少停车环境很复杂,或车位很狭小,通过遥控泊车,司机可在车外操控且「一键完成」,可省却反复调整泊入角度等操作时间,亦增加安全性,「下车后才遥控泊车,变相车位亦不用预留司机上落的阔度,相信长远可增加更多泊位」。
  另外,车辆在停泊时,车内视像显示器的「可显示资料」在同日不再设限,以便司机获取资讯。运输署指,会制订有关视像显示器技术要求的指引,车主也可向代理或进口商查询其座驾的视像显示器是否符合新要求。同时,署方亦规定吊臂车、升降台车等须安装过高警示系统;指定类型的电动车辆毋须再申领快速公路许可证;单层巴士高度放宽至4米;及允许使用发光二极管模块(LED)作为车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