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趋稳定侮辱公职人员没立法需要
发布时间:03:00 2025-02-07 HKT
由占中至修例风波,本港多年来有声音争取立法禁止侮辱公职人员。公务员事务局昨日表示,本届政府不会以立法方式处理有关侮辱公职人员行为的决定,将继续善用现有法例、加强公务员及公众教育。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主席林志伟对《星岛》表示,理解现时社会气氛相对黑暴时已不同,认同政府当前工作重点是「拼经济」,但相信并非「永不立法」,强调会继续跟进。
公务员事务局回复立法会议员提问时表示,已与各中央评议会职方及主要公务员工会代表沟通,告知并向他们解说本届政府不会以立法方式处理有关侮辱公职人员行为的决定。局方指出,随着《基本法》23条立法,国家安全及香港的社会稳定已得到有效保障,在中央政府明确支持下,特区政府现正全力拼经济、谋发展。
善用现有法例 加强公众教育
局方指,公务员以专业及不偏不倚的态度服务社会,应受尊重,政府绝不容忍侮辱公职人员行为的情况,并理解不同持份者对侮辱公职人员行为的关注。惟环顾不同司法管辖区,专门禁止对公职人员作出侮辱行为的法例并不常见,如要推行相关立法工作会具相当挑战性及争议性,须考虑如何界定侮辱行为等。
目前香港的法例已就可能对公职人员造成阻碍或伤害的行为订立罪行,包括《公安条例》(第245章)下的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罪(第17B条)及《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下的抗拒或阻碍公职人员罪(第23条)等。考虑到这些情况,政府认为目前未有需要以立法方式处理有关侮辱公职人员的行为。
局方指,会继续善用现有法例及加强推行相应的职业安全及健康措施,如强化前线执法人员的装备,如随身摄录机等,及检视和优化有关使用装备的指引,以阻吓及减少对执法人员的侮辱行为。同时亦继续透过不同渠道加强公民教育及宣传,传达公务员专业公正履行工作,以期获得社会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尊重和支持。
「从大局出发 并非永远不立法」
由争取订立辱警罪到侮辱公职人员罪,林志伟表示,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就该议题争取超过10年,现时得知本届政府不会立法,个人观感上难免「有啲谂法」;但从大局出发,理解现时社会氛围与时机均不合适,亦认同政府指当前的工作重点是「拼经济、谋发展」。他相信,是次决定并不代表侮辱公职人员「永远都不立法」,故协会依然会视乎本港情况,继续就该议题跟进。
他进一步指出,修例风波至今,《香港国安法》及23条本地立法相继完成,对国家及特区政府态度敌视、对警方蓄意挑衅的人士也以不同方式离港,认同当下社会氛围与黑暴时已不同。不过,他希望警方涉及「抗拒或阻碍公职人员罪」案件时,能够坚决执法,令案件有机会进入司法程序,为遭受恶意挑衅、粗言秽语的公务员受到相应法例保障。
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主席林琳表示,现时社会风气转向平和,暂未有逼切性就侮辱公职人员进行立法;但她认为这只是暂时的,不代表永远都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