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日君认收黎智英二千万

更新时间:12:03 2016-05-17 HKT
发布时间:02:05 2011-10-20 HKT
(星岛日报报道)壹传媒主席黎智英涉捐款予泛民政党及宗教界人士,获得最多捐款的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昨终承认曾以个人名义接收黎智英捐款,并默认获捐二千万元。自称「败家精」的陈日君指出,黎智英向他捐款,与政治无关,对方亦从未向他指明用途,他遂以款项推行教会工作,包括资助内地的地下教会,现仅余数十万元,交由慈幼会管理。陈日君指自己没有就捐款向教区交代,又透露黎智英不想让人知道捐款一事。

  黎智英的私人数簿文件本周初于Foxy曝光,在○六年至一○年间,陈日君每年最少接受黎智英捐款三百万元,○六年他获委任为枢机时,更获捐五百万元。前日,事件首度曝光时,陈日君曾「黑面」拒绝回应记者,更在乘车匆匆离去时,险些夹到记者的手。事隔一天,陈日君的态度明显转变,详细交代黎智英捐款的八大用途,更劝记者工作时别太卖命,「断了手,真不知如何赔给他」。

  陈日君承认,曾以个人名义接受黎智英捐款,「黎智英捐了很多钱,百分百捐给我,没有捐给教区」,他亦默认捐款总额为二千万元,「你们(传媒)知道有多少」。陈日君直认,第一次收到三百万元捐款时,觉得「很厉害、惊奇」,起初一两次,黎智英以支票捐款,之后黎智英一直改用银行本票,陈日君估计他此举是不想让人知道捐款一事。

  本身是慈幼会会士,曾执掌慈幼会中华区省会长的陈日君坦言,有人认为他是「败家精」,「我做慈幼会时,花了修院很多钱,例如去上海开会等,所以在(香港)教区时,我花钱变得谨慎」。他坦言,香港教区并非富有,他不便花教区太多钱,遂以黎智英的捐款,推展「富有教区主教可做的工作」。

  这些工作部分较为敏感,包括捐助内地的地下教会,陈日君表示,地下教会往往较穷,当教会人士来港时,他会亲自将钱交给对方,甚至资助对方往海外念神学。他指出,黎智英从未过问捐款去向,双方亦没有讨论,捐款与政治绝对无关。

  今次事件令人关注神职人员接受捐款时,是否须受监管,陈日君直言,「我绝对不觉得需要向教区交代」。他指出,自己从未主动交代,但有部分教区神职人员知道他正接受他人捐款,「他们看见我用钱的情况,绝非教友捐献二百元或五百元等能支付,就知道有人捐款给我」。

  陈日君表示,无需要以黎智英的捐款维持生计,「我在慈幼会有得食、有得住,慈幼会亦买车给我」。他再三强调,绝不会以黎智英捐款作私用,「黎生有信心我不会自己用,如果我要自用,就会请个司机」。作为「败家精」的他表示,黎智英的捐款现剩下数十万元,因银行无甚利息,没存放于银行,交由慈幼会管理,他笑言,「我希望黎生继续捐款给我」。

  对于陈日君所收取的捐款,应否被视作收入并缴税,德勤中国税务合伙人罗盛慕娴认为,须视乎收款人以甚么名义收取款项;若付款人是基于对收款人的私人感情,将款项当作「私人礼物」捐赠,收款人在收取款项后是可以不用纳税;但若然收款人收取款项后提供某些专业服务,或与付款人涉及生意往来,则可能会被税务局要求缴付利得税,情况犹如近年有大额「风水费」,「若款项的往来是常常发生,被税局视作生意的机会一般较高,但若款项只是一次过往来,又讲明是『个人礼物』,一般也是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