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暂不赴台自首 港吁台扫除障碍

更新时间:03:40 2019-10-26 HKT
发布时间:03:00 2019-10-26 HKT
  (星岛日报报道)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仍未决定何时赴台自首。协助陈同佳的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表示,陈同佳需要时间与家人相聚,今个周末都不会赴台自首,又重申陈无改变其想法。港府表示,港方已与台方就陈赴台安排作沟通,陈何时赴台是他个人意愿,完全不涉所谓「政治操作」,呼吁台方尽快扫除其入台障碍。
管浩鸣昨表示,陈同佳需要时间与家人相聚,希望可以让他「唞一唞」,今日及明日都不会启程前往台湾自首。他指,现时需要整理不同方面的消息和资料,分析各方面的理据,再与陈同佳家人商讨,他亦会邀请台湾律师做好分析,可能来港或进行视像对话,与陈同佳家人讲解有关细节。他强调,「到依时依刻为止,同佳并无改变佢任何想法」,希望外界可给予他们空间与时间。
对于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建议,陈同佳可于台湾的总统大选后才赴台自首,管浩鸣指,任何建议也会与陈商讨。
  有报道称,台湾的前总统马英九的好友、律师陈长文将担任陈同佳的辩护律师,管否认有关消息,会交理律法律事务所的另一名律师负责。至于律师费问题,管说不方便代答。
港府昨晚发声明指,就陈同佳自愿赴台接受审讯一事,港方已与台方联系,就陈赴台的安排作出沟通。声明指出,陈表示最近就有关个案有不同的法律观点及意见,需要在汇聚这些意见后咨询其律师,以确保在台湾可获公平审讯。由于陈已刑满出狱,回复自由,他何时赴台是他的个人意愿,港方必须尊重亦不能强制,完全不涉所谓「政治操作」,呼吁台方尽快扫除陈入台障碍,将事情回归司法处理。
港府续指,对于一个觉悟自省、愿意承担罪责的年轻人,台方不应胡乱炒作其动机及将事件政治化,希望台方能务实处理,让陈有公平审讯、改过自新的机会。声明重申,台方须尊重香港奉行「属地原则」的司法制度,妄指港方对陈案有司法管辖权而不用,所谓「香港不审」的说法,完全失实,香港法庭已对陈进行审讯,并把他定罪及判处入狱。
  台湾内政部长徐国勇表示,陈同佳可能于明年台湾大选后才赴台投案的消息是由香港传媒传出,强调已有专案小组及对口单位处理,若陈要来台负起刑事责任,会指派相关人士依相关进展把人带回台湾。他又指,陈案与台湾选举无关,他要不要来台湾是港府责任,并反问香港民众能否忍受港府让杀人犯在香港到处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