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銮雄冀减社会争拗 撤司法覆核《逃犯例》

更新时间:03:17 2019-05-30 HKT
发布时间:03:00 2019-05-30 HKT
  (星岛日报报道)华人置业集团前主席「大刘」刘銮雄撤回早前就《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请。刘銮雄透过律师行发出声明解释,他是爱国爱港的商人,一贯全力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申请司法覆核是为了是保护自身权益,有其正当性及合理性,并不针对国家及特区政府,他自己对于近日社会上种种纷争,感到痛心,现时撤回司法覆核申请,冀有助减少社会争拗。
  刘銮雄在四月一日就《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入禀申请司法覆核,他昨早透过薛冯邝岑律师行发声明,指已启动撤回/中止该司法覆核的申请,及把有关撤回/中止传票发送给高等法院和律政司办公室。
  声明提及,刘銮雄是一位爱国爱港的商人,一贯全力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该项申请(司法覆核)目的为保护刘先生的自身权益,有其正当性和合理性,并不针对国家和香港特区政府。」声明续指,对于近日社会上种种纷争,刘銮雄深感痛心,「刘先生衷心希望香港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繁荣进步。现在刘先生撤回/中止该项申请,希望有助减少社会上的争拗,也就此表示刘先生已作出了他个人的努力。」
  刘銮雄卷入澳门欧文龙案,于二〇一四年被澳门法院裁定行贿及洗黑钱罪成,判监五年三个月,他未有往当地出席聆讯。刘早前就修例草案向高院申请司法覆核的入禀状指,他在欧文龙案中被不公义地定罪,得不到公平审讯,要求法庭宣告因修例赋予特首过大权力属违宪、不能追溯引渡往昔案件,倘移交他到澳门将抵触《人权法》。他当时表明,若修例通过可能被逼流亡海外。
  按目前《逃犯条例》修例草案建议,符合个案移交条件之一是涉及罪行在申请引渡地区及香港两地可判监三年以上。举例洗黑钱罪行在澳门最高判刑是八年,在香港则为十四年,便符合此门槛要求。
  民主派会议召集人毛孟静认为,刘銮雄在声明列明自己爱国爱港,全力支持港府依法施政,她质疑是否「有人同佢讲唔需要担心」,或反映背后有人干预,忧本港法治被人治取替。
  另外,昨有报章头版报道,指前全国政协常委陈永棋的家族公司YGM集团,遭拱北海关指涉嫌欠税,更有公司高层一度被内地执法单位带走扣留多天,要缴付二千万人民币保释金才放人。昨从欧洲返港的前全国政协常委陈永棋说,见到自己成为「头条人物」,显然是反《逃犯条例》修订的人「抬我出来吓人」。他承认自己家族旗下一家公司与拱北海关有税务纠纷,亦有公司高层有协助调查,但调查后已返回香港,绝非被扣留勒索,公司亦无支付二千万人民币,「呢二千万并不存在」;至于公司财务报告的逾亿元拨备,则还涉及家族出售另一家公司可能出现的应急拨备。陈永棋强调,他自己本人、他的家族成员及旗下公司都支持《逃犯条例》的修订,认为对法治有好的影响,「唔好用我来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