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代理:两人睇楼「卿卿我我」

更新时间:02:50 2019-05-30 HKT
发布时间:03:00 2019-05-30 HKT
  (星岛日报报道)负责涉案雍景台交易的地产代理吴凤萍昨以辩方证人身分供称,自〇四年起冯经常带同陈婉玉一起睇楼,而陈并不熟悉楼宇买卖的运作。代表冯的资深大状谢华渊问吴,当时冯及陈的关系如何,吴表示,「睇得出系情侣」,因二人睇楼时「卿卿我我」。
  现于中原地产工作吴凤萍表示,〇三年至〇六年间任职于利嘉阁。她自二〇〇〇年认识冯后,多次介绍冯买楼,直至一五或一六年停止,冯自〇四年起带同陈婉玉一起睇楼,每次均是由冯安排。
  〇四年七月二十七日,陈首次透过她以六百一十万元购入翡翠园物业,根据当年交易文件显示,文件上方写着「买家是熟客介绍,故减佣促成」,利嘉阁给予陈一半的佣金折扣。吴指文件上所写的「熟客」是指冯永业,因陈是由冯介绍,故亦享佣金折扣。翡翠园物业后来于十月二十九日以七百三十万售出,吴指当时是冯指示她放盘,属「即买即售」。
  吴指,她替冯进行物业交易时,冯有提供名片,她知冯在政府工作,但陈却从没有展示名片。「我咁耐都无收过陈小姐卡片」,直至陈小姐放售翡翠园,她亲自将临时订金送去陈的公司,才知道陈在直升机公司工作。至于陈的职位,她则不清楚,因陈于会客室接见她。
  吴表示她一直对陈身分好奇,但却没有问过冯,因她知道「冯一定唔会讲」,所以她去查陈的身分,最终查到陈原来是信德家族的人,「系三姨太陈婉珍的妹妹」。
  之后冯及陈一起到宝云阁睇楼,经冯议价后,陈购入该物业,当时临时买卖合约上的买家是陈婉玉,她因未决定以自己或是以名下志俊公司的名义买入,故再签署了一份附表。吴亦应冯的要求,给予陈一半的佣金折扣。
  至于涉案的雍景台单位,吴指是冯先睇楼,后陈经她安排于九月二十三日睇楼,当日陈表明会买入该单位,并即日签署睇楼纸,经讨价还价后,陈于五天后签署临时买卖合约。吴指当天是在陈的车上签约,冯不在场。临时买卖合约上原本的买家是「志俊有限公司」,并非冯永业,而签署人是陈。
  后来冯致电她说「陈小姐唔系好想要个单位,我自己啃咗佢」,吴遂于陈的签署旁边加上「For and on behalf of Wilson Fung Wing Yip(代表冯永业)」。
  吴当时向冯指,若要更改买家名字,需要由业主同意并加签,冯表示同意。吴随后删去原买家的名字,改成冯永业,再着同事将临约交给业主加签。吴指,将临约交给业主前,业主已收下由陈签发的五十一万元订金支票。吴在电话中向冯建议:「唔使换支票啦,费事啦,张票都已经畀咗业主,你哋自己搞掂啦。」吴忆述,冯就雍景台要「自己啃」问过她如何更改买家身分,她说「在合约涂去原买家姓名,改为你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