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积金自愿供款扣税 上限扩至六万元

更新时间:03:33 2019-03-21 HKT
发布时间:03:00 2019-03-21 HKT
  (星岛日报报道)立法会昨日三读通过强积金关于年金保费及强积金雇员自愿性供款纳入税务扣除的修订条例草案安排,纳税人就缴付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和作出可扣税强积金自愿性供款,可享有薪俸税或个人入息税扣减,个人扣税上限由原先建议的三万六千元增至六万元。另外为配偶缴付延期年金亦可扣税,上述措施由四月一日起生效。
  积金局表示,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运作简单、方便灵活,成员由四月一日起,只须在强积金计划开立一个「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并直接供款,便可享税务扣减优惠。该局亦成立工作小组,统筹强积金受托人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执行细节。发言人指,税务扣减优惠一方面让计划成员节省税款,另一方面鼓励他们进一步巩固理财纪律,及早为退休作储蓄。
  新安排下,无论是夫妇作为联名年金领取人,抑或是纳税人或其配偶作为单一年金领取人,均可就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申请税务扣除。缴税夫妇亦可分配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的税务扣除,以申请合共十二万元的扣除总额,前提是每名纳税人所申请的扣除额不超过个人上限。可扣税强积金自愿性供款有「保存规定」,即只可在年满六十五岁后或符合法定原因才可领取。
  立法会议员黄定光希望,草案生效后政府可再检视成效,将扣税优惠上限由六万元进一步提升至十万元。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表示,六万元的扣税上限已充分考虑业界及议员意见,以及纳税人的利益。措施推出后,政府会视乎公众反应,适时检视扣税上限是否要进一步上调。
  保监局和积金局将于下月一日起,会在各自的网页上公布合资格延期年金产品的名单,以及提供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的强积金计划名单,供市民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