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罕有向特首发公函 促就取缔民族党交报告
更新时间:03:39 2019-02-27 HKT
发布时间:03:00 2019-02-27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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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日报报道)中央政府昨日罕有公开向特首林郑月娥发出公函,表明支持港府依法禁止主张「港独」的香港民族党运作,并要求特首就事件提交报告,是中央首次公开作出此一要求。林郑月娥指,公函是对特区政府工作肯定,而提交报告则是体现行政长官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的宪制责任。她初步计划报告将包括政府禁止民族党运作的过程、事实根据和所经过的法律程序,强调中央并非干预本港内部事务,亦不认为会削弱本港的「一国两制」和高度自治。
林郑月娥昨午突然会见传媒,交代于当日早上收到中央的公函,并称希望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公函内容。公函共有三段,第一段提及去年九月底,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禁止民族党在香港运作,而本月十九日,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确认保安局局长命令有效。中央表明支持特区政府依法禁止民族党运作。
公函第二段则指,按照国家《宪法》及《基本法》,特区应当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部分并直属于中央政府,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特区政府的职责,也是包括香港人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最后一段则指,行政长官依法向中央和特区负责,请行政长官就禁止民族党运作向中央提交报告。
林郑月娥于记者会上说:「中央人民政府以公函形式表态支持,是对特区政府工作肯定,而且我本人作为行政长官,就特区政府这件事处理有关情况向中央提交报告,是体现行政长官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的宪制责任。」她称个人倾向应该把报告公开,以释除公众疑虑,但考虑到有关人士可能会提出司法覆核,她会就能否公开报告寻求律政司的意见。
中央首次公开要求特首提交报告,林郑月娥承认中央公开作要求并不平常,但指特首是向中央和特区双负责,而制度没有规定特首向中央负责的方式,又表示过往中央亦有关心本港的经济、民生事项,自己每年述职亦有向中央提交报告,故认为向中央交报告属平常,中央提出要求并非干预本港内部事务:「中央对香港的关心是非常深切的,有时候香港发生了经济、民生的事,他们完全没有干预,但是他们都很希望看到究竟这件事我们特区如何处理,有没有一些接下来的跟进工作、需不需要中央进一步支持,所以这一种交报告其实是非常平常的。」
林郑月娥强调,政府处理禁止民族党运作一事期间,除了港澳办主任张晓明指不能容忍「港独」行为外,并没有收到中央任何指示或要求。她指,中央是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决定后,才要求提交报告,以了解整个过程,不认为该要求会削弱本港的「一国两制」和高度自治。
报告内容方面,林郑月娥表示,中央没有要求报告包括《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等任何具体的范围或议题,决定内容的主动权在她手上,而她初步计划报告将包括政府禁止民族党运作的过程、事实根据和所经过的法律程序,以显示政府依法办事。
目前本港尚有其他主张「港独」或「自决」的政党,林郑月娥拒绝评论政府未来会否计划取缔这些组织,重申启动《社团条例》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又强调自己不会参与执法部门的调查工作,否则会对香港「非常危险」。林郑月娥又否认政府透过正当程序「打压」异见者,作为向中央「叩头」的手段,重申特首由中央任命,并向中央和特区双负责,又「百分百」强调政府依法办事,并指独立的司法机关可对政府的行动做出必要制衡。
林郑月娥昨午突然会见传媒,交代于当日早上收到中央的公函,并称希望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公函内容。公函共有三段,第一段提及去年九月底,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禁止民族党在香港运作,而本月十九日,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确认保安局局长命令有效。中央表明支持特区政府依法禁止民族党运作。
公函第二段则指,按照国家《宪法》及《基本法》,特区应当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部分并直属于中央政府,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特区政府的职责,也是包括香港人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最后一段则指,行政长官依法向中央和特区负责,请行政长官就禁止民族党运作向中央提交报告。
林郑月娥于记者会上说:「中央人民政府以公函形式表态支持,是对特区政府工作肯定,而且我本人作为行政长官,就特区政府这件事处理有关情况向中央提交报告,是体现行政长官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的宪制责任。」她称个人倾向应该把报告公开,以释除公众疑虑,但考虑到有关人士可能会提出司法覆核,她会就能否公开报告寻求律政司的意见。
中央首次公开要求特首提交报告,林郑月娥承认中央公开作要求并不平常,但指特首是向中央和特区双负责,而制度没有规定特首向中央负责的方式,又表示过往中央亦有关心本港的经济、民生事项,自己每年述职亦有向中央提交报告,故认为向中央交报告属平常,中央提出要求并非干预本港内部事务:「中央对香港的关心是非常深切的,有时候香港发生了经济、民生的事,他们完全没有干预,但是他们都很希望看到究竟这件事我们特区如何处理,有没有一些接下来的跟进工作、需不需要中央进一步支持,所以这一种交报告其实是非常平常的。」
林郑月娥强调,政府处理禁止民族党运作一事期间,除了港澳办主任张晓明指不能容忍「港独」行为外,并没有收到中央任何指示或要求。她指,中央是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决定后,才要求提交报告,以了解整个过程,不认为该要求会削弱本港的「一国两制」和高度自治。
报告内容方面,林郑月娥表示,中央没有要求报告包括《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等任何具体的范围或议题,决定内容的主动权在她手上,而她初步计划报告将包括政府禁止民族党运作的过程、事实根据和所经过的法律程序,以显示政府依法办事。
目前本港尚有其他主张「港独」或「自决」的政党,林郑月娥拒绝评论政府未来会否计划取缔这些组织,重申启动《社团条例》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又强调自己不会参与执法部门的调查工作,否则会对香港「非常危险」。林郑月娥又否认政府透过正当程序「打压」异见者,作为向中央「叩头」的手段,重申特首由中央任命,并向中央和特区双负责,又「百分百」强调政府依法办事,并指独立的司法机关可对政府的行动做出必要制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