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优化结构性产品上市制度下月生效
更新时间:03:00 2026-04-21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4-21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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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388)就优化结构性产品上市制度建议刊发咨询总结,建议中涉及主要产品规定将于2026年5月1日生效,其他修订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
其他修订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
另外,港交所表示,为现有发行人及担保人提供12个月的过渡期以符合新的发行人资格规定,并将另外刊发指引协助发行人遵守新规定。
港交所表示,咨询期间收到来自各界人士的28份回应意见,所有建议均获大部分回应人士支持,因此将采纳各项咨询建议。主要产品规定建议包括衍生权证(窝轮)的最低发行价将由0.25元下调至0.15元。牛熊证的最低发行价规定将会移除;衍生权证及牛熊证发行时的最低市值规定将由1000万元下调至600万元;除发行价及发行规模外,仿效发行的产品条款必须与既有发行完全相同。
牛熊证发行时最低市值减至600万
其他建议包括新增衍生权证及牛熊证代换股比率,发行结构性产品的交易所买卖基金(ETF),最低资格门槛由原来60日合资格期限内公众持股市值不少于40亿元,改为60日合资格期限内管理资产总值不少于10亿元;发行人最低资产净值规定,由原来20亿元提升至50亿元;另必须从所有评级的信贷评级机构取得投资级别评级。及发行人和担保人中期财务报告刊发期限由四个月缩短至三个月等规定,则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
制度确保国际竞争力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洁旋表示,结构性产品是香港证券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优化后的相关上市制度将确保香港结构性产品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及领先地位,并维持高水平的市场质素和投资者保障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