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信用违规将曹贵子当独立人士 证监对前执董何筱敏颁取消资格令7年

更新时间:03:00 2025-07-22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07-22 HKT

  证监会公布,在原讼法庭取得针对第一信用(8215)前执行董事何筱敏的取消资格令,她涉及在第一信用一配股行动中存在失当行为。根据取消资格令,何筱敏未经法庭许可,不得担任香港任何上市或非上市法团的董事,亦不得参与该等法团的管理,为期7年。同时何筱敏亦被命令缴付证监会在有关法律程序中的讼费。
  根据证监会调查发现,在2015年12月至2017年6月期间,曹贵子以第一信用的事实董事的身份行事,参与该公司业务或事务的管理,以及作出属董事性质的决定。
遭命令缴付证监讼费
  虽然曹贵子是第一信用的事实董事,但他以承配人的身份参与第一信用所筹组的股份配售,并与其兄长认购第一信用所发行的供股股份中未获认购的供股股份。然而,第一信用在就完成该配售及该供股而发出的公布中,错误地表示所有承配人及认购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何筱敏承认在上述事件中,曾违反其受信责任,以及没有以其身为该公司董事而须具备的谨慎、技巧及勤勉尽责的态度来行事。
证监续追讨曹贵子冼国林等
  另外,证监会针对第一信用另外4名前董事及1名前事实董事的法律程序仍在进行中,包括曹贵子、前主席兼执行董事冼国林、前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曾仁光、前执行董事梁伟雄,以及前独立非执行董事戴文轩。
  第一信用的股份自2011年12月13日起在创业板上市,而在2017年11月24日,证监会依据《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第8(1)条暂停第一信用股份的交易。
  遭到取消资格令的何筱敏,在2010年4月9日至2017年9月22日期间,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