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词抄袭屡犯不改 懒政法官一个嫌多
发布时间:03:00 2026-07-22 HKT
学术界中,抄袭被视为不可饶恕之罪,一经揭发,轻则断送教职,重则身败名裂,甚至连累所属院校的声誉。当这种劣行发生在法官身上,且非偶一为之,而是一再重犯,公众对司法体系的观感会变好,还是变差?高院法官陈嘉信最近又犯了「司法抄袭」的毛病——由其审理的南太股份案,判词内竟有九成半段落抄袭胜诉一方的陈词。此等离谱行径,终致案件须交由另一法官重审,而最无辜的莫过于与讼双方——他们之前已耗费巨额诉讼费用,如今更被逼再次承受诉讼带来的心理煎熬、财务和时间成本。司法本应定纷止争,如今却因法官个人之失,徒增纷扰,实属讽刺。
曾遭首席法官「严肃训诫」
细察陈官的往绩,其抄袭行为绝非「一时疏忽」或「技术失误」所能解释。从元朗逆权侵占、星洲药业「黄道人活络油」商标侵权、鹰君集团家族信托争夺等案,多宗案件的判词均被揭发大篇幅抄袭其中一方的陈词,抄袭比例之高,令人咋舌。这种反复发生的惯性问题,使外界难以相信这位法官对案情有融会贯通,进行了客观独立的裁断。值得一提的是,终院首席法官曾对陈官进行「严肃训诫」,他当时表示明白和同意。然而,事实证明,训诫并未产生实质效果,陈官依然故我,这无疑是对纪律的轻慢。
司法抄袭诚非小事,它反映法官在履行核心职能时,可能没有独立分析证据、权衡法律论点,经逻辑推理后形成自己的裁决理据,只是简单复制一方当事人的书面陈词。如此操作,不仅违背法官作为中立裁决者的基本责任,更直接影响判决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广大市民不免质疑:我们的法官究竟有没有认真审案?抑或只是走过场?这些疑虑一旦扩散,会波及整个司法体系。即使绝大多数法官都兢兢业业、尽忠职守,但只要有一小撮人表现不专业,便足以动摇整体形象。
香港是全球法治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这是中央领导人也称道的「金字招牌」。香港在法治领域的成就,是由包括法律界在内的所有持份者共同争取得来的,值得大家维系。可幸的是,目前并无证据显示其他法官有类似抄袭行为,这证明香港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仍然优秀,绝大部分成员均能秉持专业操守。但哪怕如此,陈官之劣行还是为司法界的声誉造成一些不良影响。
过往有法官行为不检去职
香港法官是终身制的,一般情况下都不会被「炒鱿」。但在历史上,确有法官因行为不检而去职,例如曾有法官在审案期间阅读小说,或被揭发伪造出生和服役纪录,最终黯然离任。不过,这些情况均与司法抄袭无关;换言之,对于屡次抄袭判词这类严重的专业失误,现行制度究竟能施加何种惩处,公众心中并无清晰答案。
陈官的问题不是「引述」陈词,而是搬字过纸的「抄袭」,这已是铁一般的事实。现在的问题仅是:他会否受到惩处。过往多次犯错,陈官所受的最严厉惩罚,只不过是上级的「训诫」,这难免令公众觉得,法官抄袭的代价不是好大,后果不会很严重;是否只要表面认错,便可继续安坐审判席?
我们肯定并感谢绝大多数法官的专业贡献,但对于个别屡犯不改的法官,我们认为有必要严肃处理。若放任抄袭行为而不加遏止,下次再有类似丑闻发生,公众对整个司法体系的信任将进一步崩塌,大家对司法系统的观感,只会变得更差,届时修复成本恐将远超今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