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法执行安全带新例 保性命非为增收入

更新时间:03:00 2026-01-26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1-26 HKT

  新修订的《道路交通规例》于昨日开始实施,市民乘搭巴士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车辆时,如有关座位已装设安全带,司机或乘客均必须佩戴安全带,否则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及监禁3个月。实施首日,多间传媒实测均发现有颇多乘客不知悉、不清楚,以至因种种理由不愿意遵守新法例,抱怨相关规定存在不少灰色地带或不合理之处,以至质疑当局是否因为财赤而向基层公交乘客开刀,借此增加库房收入。

的士小巴商用车早有规定

  其实强制乘客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早已适用于私家车、的士、小巴、部分商用车,以至巴士上层的前排座位乘客,今次修例除了提高相关罚则,最主要受影响是非前排的巴士乘客,而他们亦是质疑与批评最多的一群。
  质疑之一是为甚么部分巴士座位仍未有装设安全带?在巴士下层站立的乘客为何又没有犯法?他们的安全如何受保障?事实上,当局已要求所有专营巴士营办商,为辖下的所有巴士的所有座位安装安全带,但始终加装及改装需时。此外,企站乘客因为理应在行车时会紧按扶手及较为小心,不像座位乘客有时只顾玩手机甚至瞓着,在巴士急停和发生意外时更容易跌倒或撞倒。而全面禁止企位也是不切实际,对乘客带来的不便更大。
  另一质疑是能否豁免短途车的乘客佩戴安全带?以至乘客刚上车坐低,或在准备落车前起身按钟或收拾行李等,会否也会被罚?答案是不能和不会。诚然坐短途车出意外的风险较低;但意外就是意外,可避免则应避免。而且扣上及解锁安全带一般只需几秒钟,怎样都比车程为长。如乘客真的连这几秒时间都嫌麻烦,也可干脆不坐而选择站立。
  至于刚上车或准备落车的「空窗期」,当局已表明属合理范围,不会就此执法,在法律上也属合理辩解。其他合理辩解包括安全带出现故障,生理上难以佩戴安全带的孕妇、身形太细小的幼童及婴儿,以至一些特殊的病患或身体残障等等,这些特殊情况现时在的士、小巴的相关法规亦早已照顾到,并非全新的问题,多年来没有出现很大的法律争议或灰色地带。问题是要防范有滥用这些理由,在「断正」被罚时辩解自己刚刚准备落车等,令新例变得如同虚设。

初期执法以劝喻警告为主

  其实最多乘客抗拒新例的理由是「怕烦」,以及担心纯粹因为「唔记得」而惨遭罚款5000,这对一些基层市民、尤其退休长者来说等同「攞佢条命」。这两种说法其实有点自相矛盾,市民不想被罚钱就不能怕烦。而正如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指出,新规定并非旨在保障政府,是为了保护乘客自身的安全。事实上,政府当年正是因为发生了多宗致命巴士意外,按照相关检讨委员会的建议而进行修例,目的完全与财赤或增加库房收入无关。
  至于「唔记得」,确实是很有可能发生,尤其是需要改变市民多年习惯的新法例。政府其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与巴士公司及小巴营运商充分合作,透过车身标示、车长广播及手机广告,推动安全、守法的新乘车文化。
  其二是如同其他不涉及伤害他人的新法例和新罪行,当局初期的执法应以劝喻和警告为主,充分考虑乘客对新规定的不了解和执行难处,对屡劝不改以至摆明挑战法律的行为才施以罚款。这正是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强调的「情、理、法」兼备、人性化的执法原则。但当局不宜公开指明一个适应期或豁免期,否则更会令人觉得佩戴安全带只是自愿性质,可扣也可不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