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诞将至 切勿放生变杀生

更新时间:03:00 2025-05-03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05-03 HKT

  下周一为佛诞,又称浴佛节。每逢佛诞、清明、重阳、盂兰节、以至先人的生忌、死忌等,部分佛教和道教善信,都会通过放生仪式,希望为自身及家人、先人积福祈福。一些以宗教和行善为名,实质旨在牟利的商业放生活动,亦由此而生。
现行法例阻吓力不足
  放生的原意,是将一些被人类捕捉,原定即将遭宰杀食用的野生动物放归大自然。然而,在香港这个石屎森林,大部分用作放生的动物其实都并非野生,可能就是为了进行放生活动才被人捕捉。更甚者,一些不法商人和无知信众,将动物放去了完全不适合生存的地方。例如将淡水鱼、龟或鳖等放入海里,将原籍南美洲的观赏鸟放到香港的郊野公园等,结果很快便集体暴毙或慢慢饿死,令放生变了杀生,积福反成造孽!
  一些外来物种若侥幸适应本地环境,成功存活,往往也并非好事,可能会反过来危害原有的生态环境。例如近年有不少人将本作圈养食用、粗生且猎食性强的沙巴龙趸,大量放生到香港近岸海域,便威胁到部分原生鱼类以至渔民的生计。故此,不论是从宗教、信仰或是科学、环保的角度,胡乱放生都不值得鼓励,对于危害动物生命及破坏环境生态的更应依法禁止。
  根据现行《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任何人残酷对待动物,导致其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20万元和监禁3年。但由于放生行为本身没有杀害或虐待的意图,大部分情况亦不涉及直接、即时的加害,受害动物可能要等一段时间,才因为饥饿或被其他动物猎杀等原因致死,而且很难人赃并获(涉案动物已飞走或放到海里),导致成功引用有关条文检控不当放生行为的个案少之又少,缺乏阻吓效力。
政府应加强宣传教育
  多个环保团体、爱护动物组织及政党、议员等,早于十多年前开始推动政府修改现行法例或制订全新的专属条例,参考其他地区的经验,加强规管。例如内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便订明放生动物必须为当地物种,不得破坏自然环境生态,以及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和生产。台湾的法例更规定,所有放生行为,包括宗教团体举办的放生活动,必须事先取得有关当局批准。香港的环境及生态局早于2023年5月,便承诺会修例加紧打击不当放生行为,但至今刚好两年仍只闻楼梯响,进度异常缓慢。
  除了修例和执法,加强宣传教育也至为重要。渔农自然护理署昨日便针对佛诞将至而发出新闻稿,呼吁市民「放生动物前必须谨慎思量」、「可能会影响该等动物的存活」、「或与本地生态不协调」、「政府并不鼓励市民放生动物」,措词明显太过软弱。当局应考虑通过真实的图像、视频等,向市民展示不当放生带来的生态祸害及对动物的残酷后果,以至与一些宗教领袖、名人、艺人合作,向善信灌输不当放生实质等同杀生的观念。
  诚然,移风易俗并不容易。政府应协助推动近年开始兴起的「环保放生」活动,统筹相关的环保、宗教及渔农业团体,让信众以不会残害动物或破坏环境的方式,在合适的地方放生适当的本地物种,以一圆其放生心愿,同时造福环境生态,达致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