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条伴侣动物草案低调下架
发布时间:03:00 2026-04-26 HKT
福建三明市上月起推动全国首个地方性「伴侣动物」立法草案,引发热议。该草案首次明确将猫狗定义升格为「伴侣动物」,对其全生命周期管理作出规范,明确禁止虐待、遗弃,并建设宠物友好环境。然而仅发布20多天后,草案就在咨询期结束前悄然下线,官方暂未解释原因。法律界人士指,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专门针对虐待动物的明确罚则,导致草案反虐待条款在取证、执法环节存在可操作性不足问题。
三明市司法局3月27日联合多个部门发布《三明市城市伴侣动物保护与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首次在地方立法中,明确将出于陪伴、精神慰藉等非经济目的,在家庭住宅内常规饲养的犬、猫,定义为「伴侣动物」,与以往各地养犬管理规定中仅将其视为畜禽或宠物的定位存在区别。
咨询仅20日 官方无交代原因
草案对「伴侣动物」全生命周期管理作出规范,明确禁止虐待、遗弃。在流浪动物治理方面,推行「捕捉-绝育-免疫-放归」模式,并鼓励公园、广场设置「伴侣动物」活动专区,引导商场、酒店等场所允许其进入,同时推动网约车平台为携带猫狗的乘客提供预约服务。
草案还支持民间救助机构依法开展流浪伴侣动物收容、绝育和领养活动,定期组织「领养代替购买」公益活动,为流浪伴侣动物寻找家庭。领养协议应当包括不得虐待、遗弃伴侣动物的承诺条款,并明确违约责任。
草案原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4月27日,不过24日该草案就悄然下线,三明网等相关官方发布链接已无法访问,三明市司法局电话亦无法接通。目前,官方尚未公布草案下线原因。
对于相关草案,网友观点呈现两极分化。支持者认为,草案的反虐待条款和流浪动物治理模式提供了有益思路,盼相关条款进一步完善并推广。反对者指,单独将犬猫定义为「伴侣动物」缺乏充分依据,担忧相关治理措施增加公共管理成本。
法律界人士则直指,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无专门针对虐待动物的明确罚则,导致草案中反虐待条款在取证、执法环节存在可操作性不足的问题;同时部分条款在实际执行中存在难度,需进一步细化配套实施细则与执法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