镉米流入国家粮库 四奸商判囚

更新时间:01:18 2020-10-06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0-10-06 HKT
  (星岛日报报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披露一宗重金属「镉」超标稻米,流入广东省国家粮库案件。四名米商二〇一七年起在明知稻米镉超标的情况下,将大约二千五百九十七吨问题稻米,多次购进并运送至广东阳江市东城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四人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五年不等。
  判决书显示,「九十后」的被告谭X品以江西省鹰潭市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的名义,从广东华南粮食交易中心中标供应一万吨稻米到阳江东城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履行合约期间,谭多次向杨X飞、付X敏购买来自湖南攸县的稻米。二〇一八年十一月,阳江市食药监对杨、付运送稻米的车辆进行抽检,结果显示,两车运载的稻米镉均超标。
  阳江市警方联合食品监管局随即对粮库现存的所有稻米进行抽验,结果显示镉超标的稻米数量共二千五百九十七吨,均为谭X品公司销售入库的稻米,涉及金额共七百一十六万元(人民币,下同)。
  法院查明,杨X飞、付X敏明知稻米镉超标,仍将其作粮食销售给谭X品;谭X品、谭X朝无视法律,销售镉超标的不及格稻谷,四人均构成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其中谭X品被判囚五年,罚款七十万;谭X朝判囚三年,罚款三万;杨、付各判囚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