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调解八十万元维修费的纠纷(二)

上期谈到,管理公司要求李先生和太太支付七十六万五千元的电梯费用。李先生夫妇认为不应由他们负责维修费,但又忧虑如果打官司要付更多法律费用,于是向专业调解中心求助。调解中心的职员为他们详尽解释解决争议的方法和利弊,建议可以考虑申请物业管理纠纷调解解决双方的争议,既可以大大减低费用和时间,过程中又能获得充分的支援。 

李先生和太太如释重负,立刻申请中心的物业管理纠纷调解专业服务。中心接纳了他们的申请,并向管理公司和发展商发出调解通知书,邀请它们调解。管理公司和发展商都很快回复,同意参与调解。通过三方的协定,很快便委任了一位有丰富物业管理调解经验的陈小姐调解。当然,在委任前陈小姐亦须通过测试,确保不存在利益冲突。陈小姐为事件进行初步评估后,分别和李先生、物业管理公司和发展商的代表会面。会面中,陈小姐了解到李先生夫妇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和事件的处理手法极为不满,首先是水电师傅指水管破裂的原因是水管接合不正确,而屋苑入伙只有一年,所以应该是发展商的责任。此外,水表房是被管理处锁上,业主根本无法进入,所以应属公共责任,不可能要个别业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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