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业主和物管公司纠纷(四)

上期谈到,按调解中心的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程序,各当事人于3月初在调解中心举行调解会议。期间,双方的直接沟通很快被李先生的激动申诉打破,他指责物业管理极度混乱,更要求陈经理向他道歉。然而陈经理对李先生的态度和指责也十分不满,多次反击回应,气氛很是火爆。

周先生经验丰富,他立刻协调两位当事人放下不满的情绪和敌意,更协助两位更清晰地表述他们的需要和忧虑。及后,陈经理和李先生分别指出,只有在调解会议中才真正了解到另一方的需要和忧虑。得知李先生的困扰后,陈经理也为翻新工程的延误和引致李先生的不便道歉。经过周先生的一番疏理后,双方的态度也有所改善,更厘清了大家的讨论方向。按照大家的共识,大家的讨论按部就班,先讨论如何改善城都大厦的商业环境和达至舒适的居住环境,再讨论如何改善目前的维修和更换安排,最后则商讨如何减少大家的损失。 

在会议中段,李先生提出一个新的方案:整个翻新工程须如期在今年10月完工,并在今年夏季前更换冷气系统。另外,增加城都大厦清洗次数为每周一次、监督承办商加快在三个月内完成电梯更换,并承诺在未来五年都不增加城都大厦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而李先生会在六个月后一次过付清五十六万元应缴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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