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药房、药行、药妆店都买到药 到底有何分别?(下)
上文提要:香港的药房、药妆店、超市和便利店都有售卖成药,当中有甚么分别?今集继续探讨香港现有药物(毒药)的种类及使用须知。
香港现今的药物(毒药)分为八种。以危险程度排名,它们分别是:1) 危险药物、2) 精神科药物、3) 抗生素、4) 处方药物、5) 药剂师监督售卖药物、6) P1第一部毒药、7) P2第二部毒药、以及 8) 非毒药类。头六种药物只能在药剂师驻守的药房储存及售卖,所以药房的法律正式名称为「获授权毒药销售商」(authorized seller of poisons),简称 ASP。

P2 第二部毒药,则可以在衞生署登记的药行出售,所以药行的正名为列载毒药销售商(listed seller of poisons),简称 LSP,前述之超市和便利店则属此类。
非毒药类(Non Poison)顾名思义,不属毒药,也就不在管制之内,任何零售商都可以贩卖。
欧美很多国家,所有的药物都只能在有药剂师驻守的药房买得到,他们并没有「药行」这一商号,那为何香港情况特殊呢?

香港开埠之初,药剂师人手严重短缺,为了方便普罗大众,在药物安全和市民便利之间,作出一个权衡的选择。
大家假若只是伤风感冒发烧,这些小病小痛可以自行服用属于非毒药类或是 P2 第二部毒药的退烧药和普通伤风感冒药。大家只需到超市、便利店又或者其他药行,就可以方便自行在架上选购药物。

但假若呼吸不顺、肚泻不止,又或误吃过敏食品导致红肿难当,就需要到药房查询,在药剂师的协助下选购合适的 P1 第一部毒药和监督售卖药物。如果药剂师专业判断其为重症,会即时建议病人求医诊治,以免错失治病的黄金时机。可以说药剂师是大众医病的第一位诊断者,能适时给出专业的指引。
唯有这个,才是有著药剂师驻守的药房,和其他打著「药」字名号的商号真正的分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