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明新 - 那些年抄牌巧遇黄沾 | 猛料阿Sir讲古
之前讲过六七十年代香港合法和非法载客取酬车辆种类,分别有不合法的「白牌」,透过电话与中央总台预约的「红牌」和可在街上随意接载乘客的计程车「的士(黑牌)」。那些年警方在执法方面优先次序分别为「白牌」、「红牌」和的士,而的士数量较多,是个人化载客取酬的主要交通工具,一般较专业和守法,对乘客及驾驶态度较佳。那时港英政府管治腐败,贪污严重,就业困难,很多人为了生活被逼铤而走险「走白牌」来赚取生活费。低层纪律部队人员薪水亦非常低,很多希望自食其力而不加入贪污行列的人员(包括警察)在放工后加入「走白牌」行列是常见的,有一些更因从事这不合法兼职,被揭发后遭革职查办,这亦成为后来警务人员不可拥有营业车辆的其中一主要原因。
因「走白牌」是非法及乘客没有安全及第三者保险保障,加上很多白牌车司机因抢客引起混乱甚至打斗,针对这些问题及社会上有不同声音强烈要求政府采取执法行动打击白牌车非法活动,运输部门把责任归究执法不力,警方惟有在各警署成立特别小队专责打击白牌车活动,称为「反白牌更」。执法方式是由两名警员(最理想是一男一女) 乔装乘客,乘白牌车到达目的地付钱后,表露身份拘捕白牌车司机;或由一名警员上车,另一名警员在目的地接应。是一危险和厌恶工作,当值时并没有佩枪及携带警棍,大部分白牌车司机被拘捕时都很合作,但也有遇到激烈反抗及不肯停车就范的。70年代初亦曾发生执行「反白牌更」行动时,司机使用武器袭击警员,到场支援的警员在危急时被逼开枪制止。
执法时,抄牌也有奇遇,有一同事于1972年尾票控「红牌」车司机时却巧遇黄沾先生,一天早上正在尖沙咀巡逻,见一辆「红牌」车在禁区内停车落客,落车者是黄沾和华娃,他将车截停,指出违例事项及索取驾驶执照,在抄牌时,黄沾折返,向同事问罚款多少,同事回答视乎法官判罚,一般为200元至300元,黄沾立即取出3张红底($100钞票)交给司机,司机连声称谢及鞠躬目送黄沾离开。司机大赞黄沾除付车费外,又有打赏,更代缴罚款,他十分感激。当年黄沾虽已有一定知名度,但相信并不富裕,本可一走了之,并无责任替司机交罚款,可见他有义气和人情味。同事说:「虽已过了五十多年, 仍留有深刻印象。当时警员月薪刚因英治政府的『高薪养廉』政策才由400多元大幅增至700多元,黄沾给司机300元当时来说是一大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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