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纪豪 - 街头剧霸 | 无名指

  一部热播电视剧有可能令交通意外数字增加吗?先说明,这只是假设性问题,没有科学根据。不过电视剧《庆余年2》开播2日,我在街上已见到不少于3个人边走路边煲剧,浑然忘我,其中一位过马路时差点被撞,当时我就在她旁边,触目惊心。

  煲剧无罪,但电视剧拍出来不是给你在马路上看的,无奈香港可能是全世界最多「街头剧霸」的城市。上下班时间总有一个剧霸在附近,早就习以为常,但我始终无法理解,香港交通方便,下车后走路到目的地通常不超过半公里,即6分钟左右,到底那几分钟剧情有多重要,值得押上性命来看?

  不知其他地区有没有立法规管走路看手机,这两天我在想,如果要订立相关法例,应如何执行。在路边停下脚步看手机当然不犯法,但「边走边看」该怎样定义呢?要是定义模糊,会否做成执法者权力过大?有时有电话或讯息进来,看看来电显示或简短讯息也无可厚非,问题是看多久才会导致马路上出现安全隐患,这个分寸不好掌握。

  说到这里我想起另一条道路使用法规,一般叫「长期占用快线」,指汽车在快线行驶时间太长,可能逼使其他车辆用慢线超车而产生危险。至于怎样才算「长期」,基本上都由执法者来把关,争议在所难免,但此法已行使多年。

  为「走路看手机」立法,不过是我一个小巿民的无聊异想。要是剧霸们自律,又何须立例规管呢?

资深唱片人兼乐迷
谭纪豪

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