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太量 - 大湾区跨境理财通改良建议(二)|太量微观

目前「北向通」投资者开设帐户,只能选择一间与港澳银行合作的大湾区内地银行,限制了投资者对服务质素要求的选择。如可以同时在不同银行开立投资帐户,不但可以让投资者比较及自由选择服务或产品,银行之间也可以形成良性竞争。

建议在投资专户加设有限制的流入流出机制。例如,北向通投资者可以从内地的投资专户,自由汇出资金到一间港澳银行的非汇款专户(每年不可超过10万人民币),或从一间港澳银行的非汇款专户,自由汇入内地的投资专户(每年不可超过10万人民币)。「南向通」投资者可以从港澳银行的投资专户,自由汇出资金到一间内地银行的非汇款专户(每年不可超过10万港元),或从一间内地银行非汇款专户,自由汇入港澳银行投资专户(每年不可超过10万港元)。

现行政策内合资格投资者是指,持有身份证的港澳和内地9个城市的常住居民,只以个人名义作投资。建议逐步放宽外省人士有限度投资,容许以联名形式或公司客户作投资,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

由于两地的差异,理财产品种类繁多,应多宣传及介绍不同产品。建议对于新增产品,定期由专人负责向投资者作介绍,以加强投资者对不同产品的认识及了解。
庄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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