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智华 - 「关爱队」资格须包容|禄禄无穷

《施政报告》提出十八区成立「地区服务及关爱队伍」,意念良好,终于出炉。

关爱队伍,收取政府资源提供服务,当然有义务遵守政府定下的目标及准则,绝不可以拿纳税人金钱「乱咁嚟」。这点,人人明白。

另外,申请人必须爱国爱港,这点,亦不会富太大争议,与所有拿公帑做事者的要求相同,合理。

不过,其中一条件「弹出」后,则反对声音非常明显又强烈,正是要求「关爱队」成员须签署声明,指自己从来没有刑事定罪纪录。

喂喂,一心服务社会啫,为乜要求一定要冇犯罪记录?好荒谬㖞!唔该政府解释︰

第一、所有政府宣传,皆鼓励大家协助曾经犯事者融入社会,不可歧视,并应给予机会重建新生。以上的大原则,为乜一去到「关爱队」就忘记晒?政府是否自相矛盾?这个要求,肯定并非社会主流意愿。唔信?做个公开调查就一清二楚。事实上,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亦一再强调,社会应包容不同背景的人,就算曾经因犯罪而入狱的年轻人,亦应给予公平机会作贡献。讲完,为乜自己唔做?

第二、更大荒谬,连手握立法投票权的议员,也许曾经入狱者(例如詹培忠)担任。咁,为乜低N个层次的「关爱队」,要将曾经犯事者排斥?是否涉及歧视?

还请政府好好公开解释!
曾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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