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之栏|女性的「防衞过当」暴力

  先前写《那些带刀的女子》(十二月十七日),说起不可小觑的「女性暴力」。
  像反社会运动。日本的重信房子,从大学生和平示威,激化至武装暴力。
  仲要以「文青」包装,组织「日本赤军」,往中东与巴勒斯坦解放阵线(PLO)结盟,进行暗杀/劫机/恐袭等活动,未免玩得太大。
  又有「中国烈女」邓玉娇,遇官员侵犯,持生果刀反抗,对方一死一伤。
  结果舆论全民支援。审判后,以「自衞杀人」无罪释放。
  但究竟那条公义之线,定在哪里?官员侵犯民女,固然罪大恶极。但是否等于该死?从法律观点,颇有商榷之余地。
  刚巧法国亦有一宗枪击案。受虐妇人四十岁,枪杀暴力丈夫,获七十万人网上联署,要求总统赦免。
  结果法庭判决:监禁四年,缓刑三年。由于她已遭羁押一年,因此当庭获释,重得自由。
  不禁联想起,对于受欺压女性,我们是否因为同情,而比较宽容?
  加上面对暴力时,女性为自衞反抗,当感到强弱悬殊,通常会不自觉地,全力以赴,反而会使用超乎寻常的暴力。
  广东终于出现一宗「防衞过当」的杀夫案。四十五岁女子,长期遭丈夫家暴,两度申请离婚。
  最近一次冲突期间,丈夫再度揑颈施袭,女子以剪刀反抗,将他刺死。
  法院裁定她「防衞过当」,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就此结案。
  引起法律界的争议,认为女子属「正当防衞」,并无「过当」。正是前文所说:究竟所谓「公义之线」,定在哪里?论人情道理,看涉案女子,处境愈危险,面对的侵犯者愈多,强弱众寡愈悬殊,愈得人同情。
  像邓玉娇案发时,才只有二十二岁,入世未深。当晚来犯的官员,却起码有三人。分明是恃强凌弱、恃多欺少的局面。
  因此,后来邓女反抗,令对方一死一伤,仍获得全民同情,其理在此。
  放诸命理亦一样。紫微斗数的凶星,以「擎羊」第一。要是配合其他煞星「七杀」、「破军」、「贪狼」等,暴烈加倍,凶暴非常。
  偏是遇上善良温和、与世无争的「天同」星,反成为激发力量。可见阴阳调和、刚柔互补之妙。 www.winghongdon.com
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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