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防止儿童被性侵

  据统计,儿童被性侵案件较去年急升七成,有见及此,警方最近推出以「童行.同心」为题的一连串活动,其中包括推出网站(childprotection.gov.hk/lets_talk/),锐意教育及呼吁社会各界正视问题、善用科技,一起保护儿童权益。
  在疫情下,当儿童每天需要花多个小时在「百花齐放」的网上遥距上课时,试问有多少监护人参与其中、善用资源装置及启动合适的「防火墙」软件,防止儿童浏览不合适的网站、误交损友、甚至进行「裸聊」?我们应该做好有关预防措施,从源头减低性侵的发生。
  儿童常被安排在线上跟补习老师上课,究竟有无办法确认这些人曾否犯上性罪行的纪录?根据本港现行的行政做法,自雇人士、义工等,因为不是在雇员聘用程序内,故没有资格向警方申请未曾干犯性罪行的证书来表清白。
  世界多地都设有「性罪犯名册」保护公众利益。美国联邦司法部就有营运一个全国性罪犯登记处,载有被定罪的性罪犯姓名、照片及地址,让公众人士可以查阅有关资料,更有效避免性侵犯的发生。
  在多国的法院,也有判令要求某些人士在特定的时间内,须在当地警方的批准下才可上网。美国路易斯安娜州就曾经在十年前推出法规,要求性罪犯在社交媒体的帐户自我简介公开犯罪纪录,让其他人在社交平台与他们交往时可自我警惕,慎重选友。
  笔者认为香港可恰如其分地借鉴这些措施,那绝对符合《基本法》、《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有助减低儿童被性侵犯的风险。
律师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
陈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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