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网潜航——电子取证有规可从
新闻上不时出现涉及电子取证的案件,但往往在取证的工具、方法及过程中出现不少争拗。笔者曾参与不少案例,大部份判、控、辩、执法方在法庭举立电子证据时,都存在工具/方法/程序/报告格式/内容/证据时序逻辑上的不同错误及缺失,令犯罪者逍遥法外,这个情况可归咎于参与者缺乏适当训练及知识。
电子取证于1995年由「八大工业国组织」(G8)的数码证据科学工作组及国际数码证据组织创始,目的是有效对抗就跨境电子商务引起的全球跨境电子罪案,并厘定最基本的概念问题及共同处理标准,例如重新定义「盗窃」。「联合国」为此于1996年颁布《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并更新其法律体系内的《刑事法》内盗窃定义。
在2001年,「联合国」颁布《电子签字示范法》,全球国间相继开始发布《电子签名法》,为了在电子数据世界中能更准确识别。并影响到2011年「二十大工业国组织」(G20)为每一个在网络上进行商业活动的实体单位要求配置《ISO 17442》标准的《法人机构识别编码》。
即使执法者能辨识疑犯,但仍需搜集电子数据世界证据。因此2012年发布《ISO/IEC 27037︰2012》,即电子取证范围、程序及人员能力要求标准,并引申《ISO/IEC 17025》测试和校准实验室标准电子取证实验室环境要求标准。至今G20内所有主要国间根据这两个标准的电子取证实验室和电脑鉴证调查专间证人管理要求,建立国间质量标准组织所管理的「电脑取证工具和技术目录」。电子取证是一个专门的科学范畴,执法人员宜先仔细阅读这些标准,以保障社会及法律公义。
TOZ联合创办人
庞博文
电子取证于1995年由「八大工业国组织」(G8)的数码证据科学工作组及国际数码证据组织创始,目的是有效对抗就跨境电子商务引起的全球跨境电子罪案,并厘定最基本的概念问题及共同处理标准,例如重新定义「盗窃」。「联合国」为此于1996年颁布《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并更新其法律体系内的《刑事法》内盗窃定义。
在2001年,「联合国」颁布《电子签字示范法》,全球国间相继开始发布《电子签名法》,为了在电子数据世界中能更准确识别。并影响到2011年「二十大工业国组织」(G20)为每一个在网络上进行商业活动的实体单位要求配置《ISO 17442》标准的《法人机构识别编码》。
即使执法者能辨识疑犯,但仍需搜集电子数据世界证据。因此2012年发布《ISO/IEC 27037︰2012》,即电子取证范围、程序及人员能力要求标准,并引申《ISO/IEC 17025》测试和校准实验室标准电子取证实验室环境要求标准。至今G20内所有主要国间根据这两个标准的电子取证实验室和电脑鉴证调查专间证人管理要求,建立国间质量标准组织所管理的「电脑取证工具和技术目录」。电子取证是一个专门的科学范畴,执法人员宜先仔细阅读这些标准,以保障社会及法律公义。
TOZ联合创办人
庞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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