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明 - 投资移民新选项—有限合伙基金 | 安居香港

  香港的投资移民计划另一个吸引客户原因是获许投资资产的类别众多,可供不同风险胃纳投资者的选择。当中也有较为小众的后偿债项、有限合伙基金的拥有权权益等。

  后偿债项(Subordinated Bonds)是以港币为单位,由银行按照《银行业(资本)规则》所发行。后偿债券持有人在发债机构(银行)一旦清盘时,其索偿的次序会后于其他债券的持有人,因此参与客户不多。 至于有限合伙基金(Limited Partnership Funds),是一个较新概念。《有限合伙基金条例》(第637章)于2020年8月31日实施,该条例建立新有限合伙基金制度,让私人基金可在香港以有限责任合伙形式注册。

  引入有限合伙基金制度是为促进香港作为首要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的地位,吸引私人投资基金(包括私募基金及创投基金)在香港成立和注册,以便将资本引入实体行业公司。

  有限合伙基金为结构上属有限责任合伙形式的基金,用以管理投资,务求为其投资者带来利益。符合有限合伙基金制度下的注册资格的基金须由一名须就基金的债项和义务承担无限法律责任的普通合伙人及最少一名就其法律责任是有限的有限责任合伙人组成。根据《有限责任合伙条例》(第37章)以有限责任合伙的形式设立及注册的基金如符合该条例的资格规定,可获注册为有限合伙基金。按公司注册处的统计,截至今年四月,在《基金登记册》上注册的有限合伙基金数目约806个。

  由于有限合伙基金的可投资范围广泛,包括债券、 定息票据、 股票金基、信贷基金等,加上其权益不属于股票,在出资、转让或撤回时都不征收印花税,因而获得投资者的青睐。另外,有限合伙人的身份是无法在公共登记上查询,有保密性优点,令不少低调富豪趋之若鹜。

太阳联合资本主席
张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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