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恒 - 征酒店税有待商榷|恒声集

在最新一份《财政预算案》中,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宣布由明年1月1日起,将重新开始征收自2008年开始停收的酒店房租税,税率为3%,而且征收对象不区分本地人或游客,预计每年可为政府增加约11亿元的收入。


  笔者非常理解政府此举原因,目前不少热门旅游目的地都有类似税制,例如港人十分熟悉的日本、澳门等,这项措施一方面能够增加库房收入,健全财政,另一方面相关税费预计只会占过夜旅客在港消费额的1%左右,因根据旅发局调查,受访旅客平均在港消费约7000元,当中约有2000元为酒店房费,因此政府认为对旅客影响甚少。但真实效应有待商榷。


恐打击Staycation意欲


  去年全年的访港旅客总人次约3400万,仅恢复至2018年数字的52%,反映旅游业复苏步伐缓慢。另一边厢,在特区政府的努力及中央政府批准下,近日宣布从3月6日起,西安及青岛市被列入「自由行」计划,有望刺激本港旅游业;另一边厢,政府又选择在这个时候重推酒店税,对访港旅客在观感上及成本上将会产生多少负面效应尚未可知。


  酒店房租税实施后,酒店若选择自行吸收成本,则会降低酒店的盈利能力,增加经营成本;若选择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则会提高房价,降低酒店的吸引力。两者对于高档酒店及其目标客群而言,影响的确微乎其微。但对于主打低价、主要接待旅行团、需要极力控制成本的酒店,以及对价格敏感的旅客而言,则出现「左右为难」的局面。这亦势必在某程度上,减低旅客过夜或本地市民Staycation的意欲,进一步削减酒店业收入。


  根据旅发局的分析报告,去年过夜旅客的人均消费为6900元,较2018年升幅约4.3%;但即日往返的旅客消费则大幅减少,由2200元大跌40.9%至1300元。可见留住过夜客对消费有明显拉动效应。


  笔者认为,政府应首先向业界进行咨询,聆听相关行业的意见。其次,可考虑根据不同的酒店档次,征收有差别的累进税率,对于高档酒店可以收取较高税费,而对于一些小本经营、利润较低的旅店,则可以酌情降低甚至豁免相关征税,如以一来可以在保障财政收入的同时,让小型酒店维持经营,并吸引更多过夜旅客。
李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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