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融圆通——政府应续买盛事广播权

  东京奥运曲终人散,香港代表队表现优异,共获1金2银3铜的佳绩,固然可喜可贺。但笔者更期望政府继续购买主要国际盛事广播权,让市民可以一同参与。
  在香港观看国际体育盛事要付费几乎是「常识」,不过政府于今年5月宣布,首次斥资购入奥运电视转播权,一方面回应市民想免费观看奥运,以及免费观看其他国际赛事;另一方面由于商业利益方面「计唔掂数」,香港三间电视广播公司不会购买转播权。根据政府表示,购入转播权的具体金额基于合约保密原则未能透露,然而费用低于过去两届奥运转播费用,即少于2012年伦敦奥运的1.2亿元。
观众收看比赛「有得拣」
  事实上,今次政府购入东京奥运转播权,不但突破过去不介入商业安排框架,更让香港观众可以选择透过不同电视台收看比赛。电视台亦不用分担转播费用,只需要承担制作费,包括派出工作团队前往东京、租用转播设施、制作节目、聘请主持以及举办其他活动等。今次合共有五个电视台同步转播,包括三间免费电视及两间收费电视,因此对主持、专业旁述及广告需求庞大,间接造就不少经济机会。
  有意见认为竞争奥运播映权属商业行为,如果有电视台以高价竞投下届巴黎奥运独家播映权,政府难以竞争。虽然香港是商业城市,尊重商业竞争行为,不过如果播映权由一间电视台独家拥有,为了达至收支平衡,根据过去经验,电视台会要求观众付费收看,却不保证最终有利润,加上网上世界发达,届时只会出现全输局面。
市民「集气」支持健儿
  对政府来说,今次「破格」购入转播权,价钱甚至少于1.2亿元可谓超值,一来金额对政府并非大数目,二来可以让市民参与盛事,见证运动员表现,为他们的成绩喝采。展望未来在体育方面,政府除了继续培训运动员外,更应该主动购买国际盛事转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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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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