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融圆通——言论自由

  日本当红男星三浦春马日前被发现在寓所自杀身亡,消息震惊全球。有指三浦春马与节目《双层公寓》的女摔角手木村花一样,是不堪网络欺凌才轻生。近期因美国掀起反种族歧视示威,多个民间组织指facebook处理平台上的仇恨言论不力,呼吁跨国企业抽广告杯葛。目前已有逾530间公司表明,7月不会在facebook登广告,争拗尚在发展中,焦点当然是言论自由。
  facebook作为社交媒体,妥善管理内容十分重要,不应使人受到伤害和散播仇恨言论。facebook活跃用户人数超过20亿人,每日处理过亿条帖文。然而,facebook却被批评未能处理极端言论,其删除帖文标准亦时常受到各方质疑。
fb处理帖文惹争议
  言论自由很重要,是基本人权,需要珍惜和尊重,但并不等于毫无约束。《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盟约》规定,言论自由并不包括鼓吹仇恨、构成煽动歧视,因为这些言论冲击普世价值中包容、自由和平等。言论自由是一个相对而非绝对的概念,总不能以言论自由为理由,在戏院观看电影时喊「火烛」吧!
  也许有人会反驳,认为应保障所有人的言论自由,不应被噤声。无疑,言论自由与仇恨言论的界线,如何划分及平衡并不容易。话虽如此,我们不应滥用言论自由,说一些伤人的说话,煽动仇恨和歧视。
  社交媒体平台的作用究竟是甚么,值得我们反思,否则便会本末倒置,人为物用而非物为我用。社交媒体本是一个平台用来创作、分享及交流意见,若使用此平台散播仇恨,便是扭曲社交媒体的用意。作为用家,我们要为自己在社交平台发布的内容负责。
  我们这个年代可能比较幸福,未有经历大动乱、大战争,很多权利得来很易,甚或生来有之,却忘记背后的义务及责任,是需要认真承担的。社交媒体的威力无远弗届,绝对需要好好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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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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