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正儿 - 铲除楼宇维修贪污 需制度性全面整顿 | 社论

  日前,廉政公署捣破一个针对单栋楼宇、涉「一条龙」勾结的维修贪污集团,涉案工程横跨3幢大厦。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行动源于市民举报--这正是社会风气转变的积极信号。自宏福苑天价维修案及大火灾后,公众对楼宇维修工程的异常情况高度警觉,不再哑忍。然而,单靠市民举报与加强执法,不足以根治这个盘根错节的「老大难」问题。

  楼宇大维修贪污之所以成为民生毒瘤,在于其极度封闭的犯罪链条。工程商、专业顾问、法团成员,甚至黑社会势力相互勾结,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他们透过围标、虚报工程费、使用劣质材料、滥取授权投票等手段榨取小业主血汗钱,而小业主既缺乏专业知识,又难以动摇法团「一言堂」的权力结构,只能无奈接受。结果是,大厦耗资巨款维修后,问题依然存在,安全隐患未除。

  宏福苑一案便是最血淋淋的教训。3.3亿元维修工程,新旧主席双双涉贪落网,涉案者多达14人。而「火网行动」更揭露了一个操控10个楼宇项目、涉款5.2亿元的庞大围标集团,中间人公然以工程额一成行贿。这些案件清楚说明,现行制度存在漏洞:法团权力过大却缺乏监管,「招标妥」计划属自愿性质且无法杜绝评标及施工阶段的「蛊惑」;利益申报不完整,举证极度困难,贿款以现金或假发票流转,致使不少违法行为因证据不足而脱罪。

  政府近期加大打击力度。修订《建筑物管理条例》要求大型维修须有至少5%业主亲身投票,《建筑物条例》罚款拟提高至1000万元,廉署、竞委会与警方联手行动,推行「加强版招标妥」及背景审查。这些措施值得肯定,但要彻底肃清这股歪风,必须推行全方位的制度性整顿。

  首先,应从源头切断利益输送的土壤。强制所有法团大型维修必须采用公开电子招标,并由独立第三方随机抽取评审委员;同时,立法强制工程顾问、承建商及法团委员作出具法律效力的利益申报,隐瞒关系者须负刑责。其次,针对举证难的问题,可考虑设立「举证责任倒置」机制--当工程费用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而相关人士无法合理解释时,可推定或涉不当行为。再者,政府应研究成立独立的楼宇维修监管局,专责审核大型维修项目的招标、施工及验收,并赋予其调查及检控权力,彻底打破现时「冇王管」的局面。

  宏福苑的大火烧出了楼宇安全的危机,也烧出了维修贪污的丑陋。社会各界对此已达至前所未有的共识:不能再容许小业主沦为宰割的羔羊。政府和立法会必须下定决心,提出一套严谨、全面的防贪制度,并加快立法进程。

辛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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