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丽君 - 行政主导 市民有责 | 中环High Tea
「行政主导,市民有责」这两句话香港人如何理解?大家明白要做甚么吗?
主管港澳事务的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先后会见港区全国政协和人大代表时,强调行政主导不是行政长官一个人的事,而是「特区政府、市民及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他又指出立法会对行政主导的实践,探索及研究空间「还很大」。「行政主导」相信不少市民都有听过,但「市民有责」这句话,相信很多香港人都摸不著头脑。
香港的老百姓经历香港实施了40年的选举制度后,对参与政府事务的理解,离不开透过选举投票选出区议员或立法会议员作为民意代表,反映老百姓的意见。也有人积极透过不同渠道,包括参与政府的公众咨询活动、接受民意调查机构的访问、致电电台节目表达意见等等,就政府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是体现市民履行公民责任的多种方式。
到了今天,上述这些表达方式还管用吗?丁薛祥在两会提出了这个要求,不同人似乎都有不同理解。市民要明白中央的意思,恐怕也要有高人指点一下。
前立法会议员、兼前人大常委和现任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谭耀宗也许是高人之一,他的说法,相信是众人提出的意见中,一个比较清晰的说法。他说相信丁薛祥的真正意思是政府施政需要社会支持配合,但亦不可以独断独行,吸纳意见可以让事情相得益彰。他又说在过程中,立法会、商界和大众要形成氛围,即使批评都是为了「共同做好件事」,这才是中央需要的行政主导。
谭耀宗所言,点出了「批评」是为「共同做好件事」。我们如何理解这个说法呢?
也许,我们可以把过去的立法会议事方式用作借鉴。在过去一段长时间反对派在立法会「当红」时,提问、议政都是为批评而批评。反对派议员的发言充满歪理,甚至流于谩骂的形式,毫无建树。在这一段黑暗时期之前,我们也有反对派。当年他们会提出尖锐的质询,也有辛辣的批评,但基调也是有逻辑、理据的。这种批评,最终是可以完善政策,改善立法条例草案的落实和执行,官员们对这类问责的言论可能也不接受,但最终政策和法例等的制订,都有一个好的效果。
当我们今天要探讨市民如何参与和负责,也许过去有理性公开讨论的模式可以借鉴。以此为起点探索未来,相信可让香港重拾昔日议政的内涵和风格,让市民有真正实质参与的机会,政府施政也自然可以有进步。
黄丽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