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控黎智英是依法办事

警方早前拘捕壹传媒老板黎智英,律政司随即提出检控。日前,黎智英旗下报章爆料,指今次是郑若骅推翻律政司及独立大状意见,认为是其个人独断。政界猛人直言,黎智英案有敏感性,处理这宗案件无论告或不告,都会被人质疑有政治考虑。按照法律行事,相信是最稳妥的方法。

告不告关键在「搞」字

黎智英在二〇一七年出席公开活动时,指着追访的一名记者扬言「我实揾人搞X你,我实搞你」,过程还被拍下来公开。根据黎智英旗下报章引述消息,指律政司检控人员和外间资深大律师的法律意见均不建议起诉,但去年九月份现任律政司长郑若骅推翻前任做法,认为案件有一定胜算,于是决定检控。

报道引述的消息指,郑认为资深大律师未有适当地判断「搞」字的威胁效果,客观上黎智英确有威胁行为和意图,并非无意义怒骂,起诉有合理胜算。报道指郑若骅的做法罕见,认为司长的决定跟下属及独立意见不同,又欠说服力,则要自行承担政治后果。

早前黎智英被捕,涉及两宗事件。一宗是被指参与非法集会;另一宗是刑事恐吓,两宗案件性质和场合不同。根据黎智英旗下报章的说法,法律观点的争议是「我实揾人搞X你」,究竟是一般的辱骂,还是有恐吓成分,这需要由法庭作出裁决,所以律政司亦以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不作评论。

撇除控罪成立与否,今次处理案件本身就很有争议。由于黎智英公然对记者作出以上言论,公开后惹起广泛关注。有声音批评上届和现届政府不作检控是放生,是对个别人士提供司法保护伞。现在提出检控,又被黎智英名下报章引述消息人士提出质疑。即是说,无论告抑或不告,都可以被人作出政治解读。

最重要是阳光下进行

按照报道,今次检控是由郑若骅亲自作出检控。自上任以来,郑若骅在处理敏感案件的做法与上任在政策执行上有明显分别。上任司长袁国强倾向委任独立资深大状,借着代谋,以示公正。郑若骅则强调除非情节关乎律政署人员,譬如早前有案件涉及其夫潘乐陶,才需要委任外界大状提供意见,否则律政司应自行作出决定。从这个政策上的不同,解释了为何郑若骅会推翻上任的做法。

郑若骅今次作出决定,有人质疑若然判断错误就要承担政治责任。猛人意见认为,律政司司长作为部门首长,无论如何都要为决定负责,至于是否政治责任,既然告与不告都会有人质疑,这方面根本不应该考虑。香港是法治之区,警方认为表证成立,提交报告,案件又惹起争议,现在法庭审讯,罪名成立与否,都是在阳光之下进行,律政司司长按法律和政策行事,其实是平衡争议和维护法治的方法。(齐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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