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控酒吧聚众值得考虑
本地疫情持续改善,感染个案减少,绝大部分可以追踪源头,减少人际接触的政策效果逐步浮现。本港实施防疫措施以来,市民基本上都很合作,至今违反限聚令或其他法规的人数大约只有几十人,被政府发告票检控。
限聚令实施以来,最八卦有话题性当然是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和公民党成员林瑞华被投诉在酒吧违规聚众。本来,法例实施违规,经劝喻纠正就会了事。然而,因为陈淑庄声称是议员有特权不受管辖,一会儿又指酒吧有贴上「私人」字条没有违例,结果激起外界不满,发起追究。衞生及福利局局长陈肇始其后披露警方介入了调查,涉事人等挑战法例,似乎变成「捉虫」。
其他个案已经采用
当官员透露警方介入后,法律界对追究成事机会有不同见解,有人认为现场人多口杂,若然作供有出入,很易会变成妨碍司法,相当麻烦,所以要调查检控机会不太低。有人就认为当时没有检控,事后追究举证可能有难度。
在讨论到这个话题时,有人就问法律界,与其要进行复杂的调查,是否应该用平常心,像一般这类违规,发出票控了事呢?法律界想了一想,认为应该可以,因为这类票控程序简易,用来处理性质不算太严重的违规,可以节省上堂的程序和资源,涉事者付出代价,但也不必应付漫长的司法程序。
酒吧聚众风波发生后,网上有片段流传,当时有警员到场,事后有几个人作出回应,都承认曾经到场。既然其他个案都采用发告票的做法,按照这个情况,当局依例发出传票检控,承认罪责者就罚款了事,若然不承认责任,才再排期上庭聆讯,似乎更简单直接。
简单直接又能正法
根据现时违反限聚令的个案,大部分都是票控罚款。陈淑庄等的个案虽然牵涉议员,但似乎看不到有需要特别处理。对其他牵涉人来说,未必一定想争拗,宁愿选择有错就认罪。
陈淑庄认为自己是议员有特权,这个辩护理由在其他人身上不适用,用简单票控,她可以选择不认罪,届时就由大老爷去看看她所说的法律根据是否经得起考验。法律界认为,票控做法可以考虑,这个做法好处是容易执行,也不会因此令其他当日出席者卷入调查,同时也达到澄清观点的正法效果。(齐秀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