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显 - 对前特首应「生养死葬」 | 政政经经

关于前行政长官办公室的争议,有人甚至问:退任的行政长官是否有这么多的对外公关工作,需要花这笔钱开这个办公室?    

  从现实主义来看,这是对的。毕竟,董建华已神隐多年,曾荫权是「刑余之人」,坏了名声,相信也不可以作出太多贡献。

  惟他们忽略了一个重点,就是行政长官这种领导人级数的官员,好比退休的终审庭大法官,这几乎必然是他最后的职位,不会像梁锦松、马时亨般,「翻阉」到别的公私营机构,去当高薪厚禄的新职。

  这当然是为了公平性,皆因行政长官的权力很大,如果他可以在离任后投身别的职位,则可能会引诱到他们在位时,会私相授受,造成延后利益。

  当然了,大部分的高官都不排除可有延后利益,只是他们的权力比不上行政长官,伤害也没那么大,既然是无法避免,因此也就算了。

  所以,对于前行政长官,政府有责任「生养死葬」,一个登样的办公室加一个秘书,是基本的。不过嘛,财赤当前,人人有难,是不是值得花这么多钱去维持办公室,应否省点,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周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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