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正儿 - 保护年幼童福祉 决不可同归于尽|社论
前晚九龙城有人从高处堕下,一名男子死亡,其7岁儿子身受重伤。警方初步调查发现,自杀男子是一名工人,涉嫌把儿子抛落街,其后跳楼,事件起因,疑有人沉迷赌博,债台高筑,竟选择与儿子同归于尽。类似自毁毁人事件,不时发生,反映部分成年人的生命教育不足,各界需要大力提倡珍惜生命的社会意识。
部分成年人误以为子女是自己骨肉,性命是属于他们的。这种观念,完全错误。即使是一家人,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属于自己的,父母有责任代未成年子女作合适的决定,以保障他们获得良好的成长,而幼儿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身为父母,作出任何危害子女的行为,即属违法。但不时有成年人带同子女自尽,反映社会需要大力宣传生命教育。
当局和社福机构要加强辅导服务,让公众了解,一旦遇上问题,并非孤立无援,只要求助,可以获取支援。故此,每一个人都要明白,不应以自毁方式解决个人问题,也绝对不能祸延子女,须明白年幼童享有存活的自由,无人可以剥夺。社会要加强发出讯息,珍惜自己生命,也要尊重年幼儿童,同归于尽,等同残害他人,绝对不可取。
辛正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