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永雄 - 只能让英国有国安法?|巴士的点评
黎智英案将于12月18日开审,西方齐齐搞嘢。
英国新任外相卡梅伦亦接见黎智英的儿子黎崇恩,引发中国驻英大使馆强烈谴责,指卡梅伦为撑反中乱港首恶撑腰打气,干涉香港特区法治。
英国外交部指黎智英案高度政治化,又批评《香港国安法》以国家安全为幌子,压制异议声音。与黎崇恩一道要求释放黎智英的英国御用大律师加拉格尔,声称英国政府认定《香港国安法》不应存在,因此即使审讯亦不可能出现公平和可接受的结果。
英国对香港的批评完全站不住脚,主要有两点:
第一,英国的国安法比香港更严苛。今年年中,英国的《国家安全法案》获得国会通过并成为法律,部分内容比《香港国安法》更加严厉。最令人注意的是长期扣押权。在新《国家安全法案》下,只要英国国务大臣「合理地相信」任何人可能涉及「外国势力威胁行为」,便可向法庭申请法令把该人拘捕,禁闭于其居所方圆200里内之任何地方,可以长达5年之久。法庭在考虑发出该条例下的法令时,不需通知将被拘捕人士,不需经过审讯,亦不需给予该人士机会辩护。当国务大臣向法庭申请该法令时,除非法庭认为申请「明显犯错」,否则必须批出所要求之法令。
《香港国安法》并无英国法这些严厉内容,为何英国可以批评香港的国安法根本不应存在,而是英国的国安法又应该存在呢?
第二,英国对付异见分子的手法极致残酷,例如对付试图分裂国家的北爱人士。在1981年夏天,爱尔兰共和军成员巴比桑兹和3个抗议者,在英国狱中绝食,抗议英国政府非法逮捕他们,巴比桑兹在狱中当选为英国下议院议员,但因坚持绝食,和3名抗议者在狱中丧命,事件引起国际上极大批评,认为英国时任首相戴卓尔夫人完全漠视人权,肆意拘捕异见人士,他们亦不会获得公正审讯。
敢问英国为何可以严厉对付分裂她们国家的北爱分离分子,或者在新国安法中严厉控制可能勾结外国势力的人士,而香港又不能有相关的法律并依法进行裁决呢?这是可耻的双重标准,英国自己每日都在做的事情,去保护自己国家的安全,却叫香港不要去做。难道你的安全比我的安全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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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永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