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的点评——卖国阴谋揭盅 黎智英今次麻烦了
十二港人案中的李宇轩及陈梓华承认《香港国安法》勾结外国势力罪,详细披露由黎智英作主脑的「勾结外国案」的惊人内幕。这就如引爆一枚巨型炸弹,其威力可以把涉案者炸到断手断脚。
控方详述这个勾结外国、制裁中港阴谋的整个过程,李宇轩和陈梓华承认相关事实。控方指李宇轩和陈梓华在二○一九年在网上知道有人找黎智英捐款,就透过人介绍认识了黎智英的助理Mark Simon,然后再认识黎智英。在黎的指使下,透过一个叫「香港重光」的组织,合谋展开一连串要求外国制裁香港的行动,包括请求外国制裁中港一百四十四名官员,要求外国停止和香港司法互助等。他们的行动包括花巨资在海外报章发广告及发表付费赞助文章,要求制裁或抵制中港。又游说美国、英国、日本等地的议员,在议会上发起并通过制裁香港的法例。
我细阅控方提供、被告同意的案情后,主要有四点观察:
一、这是一个想推翻国家政权的卖国阴谋。了解他们整个行动后,可以话「点止制裁咁简单」。他们不止想「揽炒」香港,还想搞到「支爆」,想推翻中共。二○二○年一月,黎智英、案中被告陈梓华、已逃亡的刘祖迪和一名身份不明的女性在台湾会面,黎智英在席间向陈梓华及刘祖迪解释他的「支爆」计划,即通过制裁在中国造成行政和经济动荡来打击中国。黎智英还向二人表示该国际游说计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让外国知道香港发生的事情;第二,呼吁外国政府关注和谴责香港特区政府;第三,与外国官员会面,将外国的想法带回香港;第四,会见外国政府的顾问和政治顾问,以影响他们的对华政策,敦促他们对中国和香港特区实施制裁,甚至把中共推翻。
二、黎智英是主脑。被告陈梓华的角色更关键,主要是他和黎智英的助理Mark Simon接触,传达黎智英的指示,而黎智英是整个行动的首脑,是主要指挥者和金主,提供数以千万计的资金去推动制裁计划,甚至把名下一间BVI公司转名给被告陈梓华,方便他去操作整件事情。黎智英又在个别场合直接露面。
三、国安法生效后照搞。有人问案中人从二〇一九年开始搞作,但《香港国安法》要到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才生效,《香港国安法》不追溯法例生效前的行为,怎可以追究案中人呢?
但细看案情,就知道一众涉案人胆大生毛,整件事由二○一九年开始,但到去年六月三十日《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并无停止,整件事是以一个整体出现,《香港国安法》生效前发生的事,是《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发生犯罪行为的佐证。而控方起诉两人也是由去年七月一日至今年二月十五日期间的行为,而非去年七·一前做的事。
四、污点证人的关键作用。李宇轩及法律助理陈梓华认罪,令黎智英案出现重大突破。李和陈已成为案中的污点证人,有两大作用,一、有直接参与者可指控案中首脑。这种案件不易有核心参与者作证人,他们指证价值极大。他们已在香港法庭上作供,不同于内地作供,亦不易翻供。二、提供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这些重大阴谋,一般部署得非常隐密,但污点证人可以提供了大量具体细节,例如黎智英出资的过程,以及资金流向的细节,警方可以逐一查证,对方也不易推翻。
由此可以有一个初步结论,这十二港人一场自投罗网的偷渡,最后令相关人等一网成擒。
尤记得去年八月十日香港警方大举搜查《苹果日报》,拘捕黎智英等人,还被质疑小题大作。如今令人吃惊的案情全面披露后,却给人「咁搞都得」的感觉了。
编者按:卢永雄先生因个人事务,请假个多月,期间由《巴士的报》总编辑李彤撰写《巴士的点评》。
「巴士的报」是一份网上报纸,让网民随时随地
拿着手机或平板电脑可以看到。
www.bastillepost.com
李彤
控方详述这个勾结外国、制裁中港阴谋的整个过程,李宇轩和陈梓华承认相关事实。控方指李宇轩和陈梓华在二○一九年在网上知道有人找黎智英捐款,就透过人介绍认识了黎智英的助理Mark Simon,然后再认识黎智英。在黎的指使下,透过一个叫「香港重光」的组织,合谋展开一连串要求外国制裁香港的行动,包括请求外国制裁中港一百四十四名官员,要求外国停止和香港司法互助等。他们的行动包括花巨资在海外报章发广告及发表付费赞助文章,要求制裁或抵制中港。又游说美国、英国、日本等地的议员,在议会上发起并通过制裁香港的法例。
我细阅控方提供、被告同意的案情后,主要有四点观察:
一、这是一个想推翻国家政权的卖国阴谋。了解他们整个行动后,可以话「点止制裁咁简单」。他们不止想「揽炒」香港,还想搞到「支爆」,想推翻中共。二○二○年一月,黎智英、案中被告陈梓华、已逃亡的刘祖迪和一名身份不明的女性在台湾会面,黎智英在席间向陈梓华及刘祖迪解释他的「支爆」计划,即通过制裁在中国造成行政和经济动荡来打击中国。黎智英还向二人表示该国际游说计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让外国知道香港发生的事情;第二,呼吁外国政府关注和谴责香港特区政府;第三,与外国官员会面,将外国的想法带回香港;第四,会见外国政府的顾问和政治顾问,以影响他们的对华政策,敦促他们对中国和香港特区实施制裁,甚至把中共推翻。
二、黎智英是主脑。被告陈梓华的角色更关键,主要是他和黎智英的助理Mark Simon接触,传达黎智英的指示,而黎智英是整个行动的首脑,是主要指挥者和金主,提供数以千万计的资金去推动制裁计划,甚至把名下一间BVI公司转名给被告陈梓华,方便他去操作整件事情。黎智英又在个别场合直接露面。
三、国安法生效后照搞。有人问案中人从二〇一九年开始搞作,但《香港国安法》要到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才生效,《香港国安法》不追溯法例生效前的行为,怎可以追究案中人呢?
但细看案情,就知道一众涉案人胆大生毛,整件事由二○一九年开始,但到去年六月三十日《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并无停止,整件事是以一个整体出现,《香港国安法》生效前发生的事,是《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发生犯罪行为的佐证。而控方起诉两人也是由去年七月一日至今年二月十五日期间的行为,而非去年七·一前做的事。
四、污点证人的关键作用。李宇轩及法律助理陈梓华认罪,令黎智英案出现重大突破。李和陈已成为案中的污点证人,有两大作用,一、有直接参与者可指控案中首脑。这种案件不易有核心参与者作证人,他们指证价值极大。他们已在香港法庭上作供,不同于内地作供,亦不易翻供。二、提供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这些重大阴谋,一般部署得非常隐密,但污点证人可以提供了大量具体细节,例如黎智英出资的过程,以及资金流向的细节,警方可以逐一查证,对方也不易推翻。
由此可以有一个初步结论,这十二港人一场自投罗网的偷渡,最后令相关人等一网成擒。
尤记得去年八月十日香港警方大举搜查《苹果日报》,拘捕黎智英等人,还被质疑小题大作。如今令人吃惊的案情全面披露后,却给人「咁搞都得」的感觉了。
编者按:卢永雄先生因个人事务,请假个多月,期间由《巴士的报》总编辑李彤撰写《巴士的点评》。
「巴士的报」是一份网上报纸,让网民随时随地
拿着手机或平板电脑可以看到。
www.bastillepost.com
李彤
最H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