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消费券成肥肉 慎防奸商掠水

  首批「电子消费券」由八月一日起派到市民的手中,旋即掀起消费热潮,当大家开心地使用二千元消费券,吃喝购物之际,竟有无良商店上下其手,鱼目混珠,从中掠水。消费者委员会连日来揭穿这些奸商涉嫌欺骗消费者的招数,执法部门要适时出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首批「电子消费券」发放逾一个星期,截至上周五,消委会一共收到一百零二宗投诉,五花八门,当中商店提供的「早鸟」优惠、礼券,却未能「拍卡」交易,亦有投诉商品坐地起价,还有一名投诉人在百货公司用电子消费券购物,使用电子消费券付款,却未能享用该公司列出的优惠,申请退款,百货公司亦拒绝退回电子消费券户口,只给予公司的现金券取代。
  早前亦有安装八达通的商店收取交易手续费,遭八达通公司指违反合约,要求收回八达通机,种种事例,反映部份商店垂涎首期总值一百多亿元的电子消费券购买力,挖尽心思,设圈套吸水。市民使用电子消费券时,切记先看清楚各种各样的优惠推广条款,付款后保留单据,如遇上怀疑受骗,或不公平对待,应主动向消委会举报,寻求协助,讨回公道。各执法部门也要行动起来,针对可疑黑店,主动放蛇,把无良商人绳之于法,
李一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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