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High Tea——政变图谋可以止步了

  二○一九年的反修例运动,演变成一场黑暴运动,香港伤痕累累,北京将这一场运动视为政变,如何应对?昨天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把中央政府整套思维详细地陈述了,任何试图在港播种政变种子的集团,可以见到的是一个行人止步的图像,任何图谋,难望可以开花结果了!
  夏宝龙全面讲述了「爱国者治港」的标准,这个标准不单适用于包括行政会议、立法会和区议会的政界,还包括了政府架构中的一些重要权力机构。夏宝龙列出的五大原则的第五个原则说:「必须有健全的制度保障。『爱国者治港』必须落实在制度上。要完善有关制度体系,拿出管用的办法,确保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司法机构的组成人员以及重要法定机构的负责人等,都由真正的爱国者担任。重要岗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让反中乱港份子占据。」这一项标准适用于司法机构的组成人员和重要法定机构的负责人,是在人事任命上划了一条清晰的红线,其详细影响有待评估,但相关机构今天的负责人,将肯定要以「爱国者治港」的标准纳入人事任命的考虑之列。
  在夏宝龙的讲话中,爱国者的定义非常清晰,毫不含糊,他先引述邓小平提出的,「很宽泛的」论述:「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稳定。」从「尊重自己民族」的要求看爱国者的定义,「自己民族」必然是中华民族,以此为基础去评估未来人事任命的要求,会带来一些仍然有待澄清的问题,包括立法会议员还能否拥有外国国籍的问题。
  现时立法会十二个透过功能组别选出的议员,可以是非中国籍的永久性居民或在外国有居留权的永久性居民。根据夏宝龙昨天详列的标准,这个北京在回归前愿意在立法会议员资格上作出的特别安排,还可以延续吗?除了立法会之外,爱国者标准也要应用于司法机构的组成人员,那么有权决定法官人选的香港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成员是否要受此标准规限?另外,重要法定机构的负责人,是否也包括本港八所大学的校长和校董会主席?是否也包括所有法定管理局的主席和行政总裁等等人员?现时大学管理层和政商界出掌政府法定机构的主席或行政总裁人员鲜有非华裔人士,但他们当中有几多人是外国护照持有人,他们的任命会受到影响吗?
  昨天,夏宝龙将治港者的要求清楚明确地说出来,是一个九七回归后重新上路的格局。标准现在是正式的,官式地列出来,不容有任何曲解的余地,不再有宽松的解读,下一步是特区政府如何把标准落实。香港这个变局已成定局,香港反对派以为《港区国安法》在港实施是变天,他们可曾想到变革可以如此广且深?今天,他们会否悔不当初?跟着人家的指挥棒去搞一场祸港的政变,结局是令自己终身出局,是否始料不及?
黄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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