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Cam直击|深水湾女子巴士旁横过马路 遭的士撞倒后自行站起
发布时间:04:34 2026-10-02 HKT
网上流传一段车Cam影片,拍摄到一名女子在深水湾泳滩对开,疑未有使用附近交通灯控制的行人过路处,从停站巴士旁边走出车路,其间遭驶至的士撞倒。女子倒地后自行站起,并一边按着右肩、一边步往对面行人路。暂未知她的伤势,以及事件有否报警处理。
女子巴士旁现身 的士煞掣不及
Facebook群组「车cam L(香港群组)」周四(1日)流传该段长约11秒的影片。根据画面时间,事发于当日下午约1时,拍摄车辆沿香岛道由深水湾驶往浅水湾方向,前方有一辆的士行驶,左边则有一辆城巴停靠深水湾泳滩巴士站。
当车辆驶至泳滩对开时,一名戴太阳眼镜、身穿浅蓝色吊带连身裙的女子,突然从巴士旁边步出,横过双线行车路。由于女子从大型巴士旁现身,的士司机的视线可能受到遮挡,发现她时已迅速煞车,但仍将其撞倒。
女子一度伏在路面,其后用双手撑起身体站立,边走边以左手按着右肩,继续横过马路前往对面行人路。的士则停在原地,司机相信准备下车了解情况,片段至此结束。
网民:司机无辜受累
影片曝光后引起网民热议,有人认为女子突然从巴士旁步出,令的士司机难以及时反应,留言称「真系有个人撞向的士」、「咁就害咗个司机」;亦有人提醒,巴士及大型车辆容易形成视线盲点,行人不应从车头或车尾突然走出。
15米内须使用过路设施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9条,行人身处距离交通灯控制过路处15米范围内,必须使用该过路处;如身处斑马线控制区内,亦不得在斑马线以外位置横过马路。
行人若不遵从交通灯号、攀越路边围栏、穿过中央分道带进入车路,或在法例指定范围内弃用行人过路设施,均可能遭票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00元。
运输署一直提醒,巴士、货车等大型车辆四周均存在视线盲点。行人横过马路前应先停步观察,切勿从停站巴士前方或后方突然走出;驾驶者驶经巴士站、泳滩及其他行人较多路段时,亦应减速并预留足够煞车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