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击|打击走私格斗犬 议员促与内地部门合作 并检视法例加强阻吓

更新时间:07:01 2026-08-31 HKT
发布时间:07:01 2026-08-31 HKT

现行《危险狗只规例》自2000年实施,条例禁止「格斗狗只」及其混种犬买卖、进口、繁殖,以及必须绝育,当时估计8至10年后便在港自然绝迹,然而「杀人」狗只属混种「格斗狗只」,相信源自非法进口或本地非法繁殖。立法会议员陈凯欣指出,内地走私狗只来港与非法繁殖、饲养问题仍然存在,执法人员虽不时成功拦截,但仍有盲点,期望相关部门能与内地执法机关加强合作,并提升本地巡查及执法力度;至于政府正审视是否需要扩大香港的「格斗狗只」品种名单,她认为要避免过度收紧,同时加强宣传教育,以免引发市民对犬只的误解与弃养。

立法会议员陈凯欣期望相关部门能与内地执法机关加强合作。
立法会议员陈凯欣期望相关部门能与内地执法机关加强合作。

立法会议员陈凯欣表示,非法输入动物的相关罪行最高刑罚仅为罚款5万元及监禁一年,一些经网购途径非法进口的个案,最终只判处罚款数千元,更有买家无须受罚,罚则显然过轻,呼吁政府重新检视法例,加强非法进口及繁殖的罚则,提高阻吓力。

谈及狗牌及晶片申报机制,陈凯欣指英国虽不强制要求进行DNA检测,但规定狗只需进行复检,建议香港参考复检做法,并以「三级制」把关,当狗只3至5个月大,外观明显的宠物犬维持现有做法,由兽医肉眼把关,以免因繁复手续而打击市民养狗意愿;针对外观无法确认或混种的幼犬,则要求进行复检,其间于公众地方要佩戴口罩,或视作高危狗只处理;复检后仍无法确定的个案,需决定是否进行DNA测试,若证实属禁养的格斗犬只则依法处理。

内地社交平台上可找到不少购买宠物并运抵香港的渠道,大多标榜「安全到港」。
内地社交平台上可找到不少购买宠物并运抵香港的渠道,大多标榜「安全到港」。

至于应否扩大现行的「格斗狗只」品种名单,陈凯欣欢迎政府作出审视,认为政府必须衡量本地的实际饲养及风险,例如深圳将秋田犬列为烈性犬,但在香港则属于常见的宠物犬。她又提到,狗咬人事件发生后,社会有言论对混种犬产生误解,甚至打算遗弃唐狗,因此若要扩大「格斗狗只」品种名单,务必进行充足宣传,并给予足够时间,以免引发弃养潮。

她强调,除了修例,加强宣传教育同样重要,因为不少市民不熟悉「格斗狗只」外貌,应提高大众的辨识能力及危险意识,当在社区发现相关犬只时懂得举报。

内地社交平台上可找到不少购买宠物并运抵香港的渠道,标榜「即日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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