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马来西亚籍女子被招揽收骗款落网 涉2长者损失共15万
更新时间:12:06 2026-08-26 HKT
发布时间:12:06 2026-08-26 HKT
发布时间:12:06 2026-08-26 HKT
一名马来西亚籍女子,疑被诈骗集团招揽来港,以旅游名义,来港负责收取电话诈骗的骗款,警方上周连续接获两宗长者报案,指接获骗徒来电讹称为其家人,声称因犯刑事罪而要求缴付保释金,两受害长者同时上当,将「保释金」交予一名女骗徒,两人共损失15万元。
警方上周二及周三(18及19日)接获两名分别80岁及88岁男子报案,指早前收到怀疑骗徒来电,对方声称是其家人,因涉及刑事案件被警方拘留,需要分别缴付10万及5万元「保释金」。两名受害人同日分别于秀茂坪区及黄大仙区将现金交予一名女子,其后联络家人求证后发现受骗,遂报案。
秀茂坪警区刑事部人员接手调查案件,昨日(25日)在尖沙咀弥敦道一宾馆拘捕该名53岁持护照的马来西亚籍女子,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她现正被扣留调查。
警方高度关注电话骗案,并呼吁市民,特别是长者,切勿轻信可疑来电。如有任何怀疑,应致电「防骗易18222」热线查询。警方重申,「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是十分严重的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十七条,任何人如触犯该罪行,最高刑罚为监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