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夫妇游澳门乘的士拾相机及电池 贪心据为己有 再入境时被捕

更新时间:10:05 2026-08-06 HKT
发布时间:08:28 2026-08-06 HKT

一对港人夫妇于两个多月前游澳门乘搭的士,发现车上有乘客遗下一部价值逾千元的相机及电池。两夫妇拾遗不报,将有关失物据为己有,带返香港自用。至本周日(8月2日),两人经港珠澳大桥再次入境澳门时,被澳门治安警察局人员截获。

fb「治安警察局社区警务」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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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治安警察局在官方Facebook专页讲述案件,指早前(5月26日)治安警察局接获一名市民报案,对方称其乘坐的士到氹仔孙逸仙博士大马路,下车后发现遗留一个盒子于的士车厢内,盒中有一部相机及三块电池。报案人经找寻不果,怀疑被人拾获并据为己有,报称损失约1,500澳门元。

警员透过「天眼」系统、的士车厢监察系统及事主提供的资料,锁定两名涉案男女,并于8月2日在港珠澳大桥口岸将他们截获。经查问,两人承认因一时贪念拾获有关相机及电池,并将之带回香港住所自用。

据悉涉案的香港男女是夫妇关系,男子姓林(60多岁),报称是充电桩技工;女子姓欧(50多岁),报称无业。两人均涉嫌触犯《刑法典》第200条「在添附情况下或对拾得物、发现物之不正当据为己有」罪,案件已送交检察院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