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翁由泰国走私濒危海马干来港 罪成囚10个月
更新时间:22:58 2026-07-29 HKT
发布时间:22:58 2026-07-29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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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由泰国抵港的69岁印尼籍男子,涉走私海马干入境香港,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今日(7月29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处监禁10个月。
渔农自然护理署表示,涉案男子去年9月16日从泰国曼谷抵达香港国际机场。海关人员检查其行李时,发现约重6公斤、约值15万港元的受管制海马干。这些海马干隐藏在食物当中,企图逃避关员检查。渔护署人员到场检验后,以非法进口濒危物种检控该名男子。

涉案男子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处监禁10个月。资料图片
该男子今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法庭以15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被告认罪扣减三分之一刑期,最终判处监禁10个月。
海马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的濒危物种,在本港受《条例》所管制。任何人如非按照《条例》规定进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万元及监禁10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
当局强调,政府一向致力保护濒危物种,渔护署和香港海关会保持警觉,继续监察及打击涉及濒危物种的违法行为。市民如发现怀疑违例情况,请致电1823向渔护署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