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多个数字银行户口洗黑钱 34岁内地女罪成囚47.5个月

更新时间:21:35 2026-06-23 HKT
发布时间:21:35 2026-06-23 HKT

一名现年34岁内地女子早前因涉嫌来港开设傀儡户口,协助跨境犯罪集团清洗犯罪得益被捕,案件今日(6月23日)在区域法院判刑,该名女子被裁定四项「洗黑钱」罪名成立,被判囚47.5个月。

警方2024年8月透过与银行业界协作,分析多个可疑银行户口。经深入调查后揭发一个跨境洗黑钱集团。该集团于2024年6至9月期间,利用43个本港银行户口,收取来自34宗不同诈骗案件的骗款,包括求职骗案、电话骗案及投资骗案,涉款约1800万元。资金流向分析显示,犯罪集团怀疑透过本地银行户口进行加密货币交易,清洗高达2.3亿万元怀疑犯罪得益。

商业罪案调查科讹骗案调查组人员经深入调查后,于2024年9月12日展开代号「沉击」(DEEPATTACK)行动,共拘捕13名男女,包括上述被告。调查显示,被捕女子来港于本地数字银行开设多个傀儡户口,用作收取犯罪得益,其后将款项转至名下银行户口提取现金,再于虚拟资产找换店购买加密货币,以掩饰资金来源及去向。被捕女子涉嫌于2024年8至9月期间,共清洗约929万元的怀疑犯罪得益。

警方呼吁市民,切勿租借或出售个人银行户口或电子支付工具户口。资料图片
警方呼吁市民,切勿租借或出售个人银行户口或电子支付工具户口。资料图片

该名被捕人其后被控以四项「洗黑钱」罪,她今日在区域法院𠄘认有关控罪,并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控方就判刑申请加重刑罚,法庭审视案情后接纳控方申请,将刑期加重约两成半,最终判处其入狱47.5个月。

警方呼吁市民,切勿租借或出售个人银行户口或电子支付工具户口,以免被不法之徒利用作洗黑钱或接收骗款。任何人如协助诈骗集团,有机会触犯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最高可判监十年。此外,租借户口予他人使用,亦有机会触犯「洗黑钱」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0万元及监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