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新界北打击电动单车滑板 一连两日执法拘44男女

更新时间:22:37 2026-06-05 HKT
发布时间:22:37 2026-06-05 HKT

警方新界北总区人员一连两日(6月4及5日)于区内展开「朝阳」行动,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拘捕37男7女(17至74岁),并扣留43辆电动单车及1部电动滑板车作进一步检验

各被捕人涉嫌「驾驶未有登记车辆」、「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停牌其间驾驶」、「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及「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等罪,当中包括一名被通缉人士。所有被捕人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七月下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重申,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于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容易造成交通意外,引致骑乘者或其他道路使用者受伤。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一万元及监禁12个月。